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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妹陈女士
借给了小胡妈妈50多万
陈女士是嫁到宁波的嵊州媳妇,是小胡妈妈在农场的同事,也是小姐妹。
2003年3月,也许是出于一种炫耀的心理,陈女士也很快知道了胡家这天降的喜事。
小胡每次开着车去农场看老胡夫妇——他的目的是钱,但在外人眼里,大家都是很羡慕老胡夫妇的,“你终于熬出头了”。
作为姐妹当然也替小胡妈妈高兴,所以当小胡妈妈开口,“要取这笔钱,要去银行交手续费才行,现在手续费还 不够”,陈女士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每次,陈女士念在姐妹情谊,都很慷慨,“大家是姐妹,又是老乡”,她从没要利息。
从2003年3月开始,到案发前,8年多,陈女士一共借给小胡妈妈50多万元。
“每次,开口要的手续费不多,有时是几千,有时是几万”,因为次数太多了,以至于到案发后,警方做笔录,陈女士说自己也记不清拿钱给老胡家多少次了,到老胡一家被抓那天,陈女士还准备给小胡妈妈汇款,“她从没怀疑过”。
陈女士的老底也被借空了,小胡的手续费还是没交够,小胡妈妈找到陈女士,让她想想办法,陈女士想到了一个既是老姐妹又是同事的冯老太。
因为有了陈女士的担保,冯老太痛快答应了,第一次,冯老太也不敢多拿,拿了4000元汇给了小胡。
过了半个多月后,2007年12月3日,小胡开着车带着妈妈一起到了冯老太家,这次小胡拿出一张中国人民银行第七号文件,给冯老太看,“银行要交手续费和利息税,加起来要8万元”,冯老太看看小胡妈妈那么老实,小胡又左一口“奶奶”右一口“奶奶”地叫,加上陈女士在一边保证“小胡妈妈这个人很老实的,相信她好了”。
这一次,冯老太把8万元现金交给小胡妈妈,“吉利点,再添80元,80080元,你们的钱很快会拿出来了”。
可吉利的数字并没有给胡家的那笔巨款带来便利,经过几次交往,小胡自己跟冯老太开口借钱,有几次,小胡或小胡妈妈出面借钱时,老人身边实在没钱了,拿几百元出来,这些钱,小胡也照收不误。到2008年11月,整整一年多时间,冯老太先后19次给小胡和小胡妈妈汇去22万多元。
冯老太年过六旬就住在陈女士隔壁,子女都已工作,被借走的钱都是平生积蓄,后来,冯老太去找小胡家要钱,电话里小胡一会说马上还,一会说过几天,拖了又拖,冯老太最后只好去找陈女士,陈女士也已经身无分文,只好把宁波的一间老房子卖了,替小胡还了10多万给冯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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