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技术让短剧角色“神似”明星,到底是技术巧合还是侵权隐患?法律中如何界定“撞脸”与“盗脸”的边界呢?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AI换脸角色引发的肖像权纠纷案引发关注,随着短剧行业与AI技术融合,这一争议也随之升级为法律挑战。
短剧角色神似明星
是巧合还是侵权?
本案的原告是一位知名女演员,她偶然发现在一部短剧中,短暂地出现了一个角色形象,和自己的样貌非常相似,相关话题很快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这位演员发现,涉案短剧共44集、总时长90分钟,由杭州某传媒公司制作并发布。此外,阜阳的一家传媒公司也在其运营的账号上,上线播放了这部短剧。原告演员认为,这两家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她的肖像权,于是分别将两被告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法官 赵琪:立了两个案件,原告起诉的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主张的是肖像权的侵权。在两个案件当中都要求被告向其赔偿经济损失,并且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