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家长对4S店鉴定资质和结论持有异议
而对于一审中车辆损失的认定,上诉方男孩的家长依然对4S店的鉴定资质和鉴定结论持有异议。认为4S店出具的车辆损失报价单,4S店没有相应的鉴定资质,那么它出具的报价单,不能够作为认定车辆损失的证据以予以采信。
对于上诉方的这些理由,被上诉人车主甄先生在二审庭审中发表了答辩意见。

在双方发表完意见后,法庭总结归纳了本案的争议焦点:上诉人是否应当对被上诉人车辆的损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比例如何划分?一审法院对这个损失所有的认定是否正确?
男孩家长承认扔东西行为 但不认为是鞭炮
随后庭审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问题展开,在二审庭审中,男孩家长一方改变了一审中男孩只是用打火机点了两下车但没点着的说法,而是承认男孩确实往甄先生车里扔了东西,但认为扔的不是鞭炮,而是捡来的打火机,因此车辆烧毁不能确定是男孩的行为导致的,更可能是车辆自身存在问题。

男孩父亲刘先生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路上捡拾打火机,出于好奇好玩,无知扔到车旁,一般常理来讲,是不存在扔个打火机就能引起汽车燃烧。除非车辆本身存在一定质量问题,维修不当等问题。
对于上诉方这个说法,车主甄先生在二审庭审中认为是擦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