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孩点鞭炮烧车家长被判赔偿,案件始末公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03-18 21:44   

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8万余元

针对双方关于4S店是否具有鉴定资质、车辆损失估价是否合理的相关争议,在一审的第二次庭审中,法院通知4S店的工作人员作为证人参加了庭审,庭审中,4S店工作人员对车辆维修项目及金额当庭进行了详细解释。根据4S店工作人员出示的材料和当庭解释,法院认为,这家4S店具备对车辆维修进行估价以及对车辆起火原因进行鉴定的资质和能力。同时在庭审中,法官还告诉男孩家长刘先生,如果依然存有异议,可以在法定期限内重新提起司法鉴定,但刘先生并未提交重新司法鉴定的申请。

随后,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男孩家长刘先生赔偿原告车主车辆维修费79688.7元、鉴定费5000元,共计84688.7元。

梁婷表示,如果被告不申请司法鉴定,那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自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就是他又不认可这个金额,他自己又不申请鉴定,那我们就觉得4S店可以作为评估的依据,这个费用可以认定。

男孩家长不服一审判决 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后,男孩家长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他认为通过视频画面无法确认孩子扔的就是鞭炮,而不是别的物品,而且车主甄先生也存在路边乱停车的过错,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对于4S店的鉴定资质和鉴定结论仍然提出疑问,因此请求二审法院进行改判,二审法院将如何认定呢?

二审庭审中,上诉方男孩家长首先陈述了上诉理由,他们认为一审中,关于责任认定和损失认定都存在问题。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陈建琳:在责任认定方面他的理由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小孩向车主的车内只是扔的打火机,而且车辆也不能排除因为质量问题而产生自燃的可能性。因此小孩的行为与车辆的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第二个理由,小孩的家长认为一审判决不应当苛以一个9岁的小孩以全部责任。第三个上诉理由,小孩家长认为车主将车辆随意停放在马路边上,而没有停放在合法的停车位,那么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减轻小孩的责任。

(原标题:9岁男孩点鞭炮烧车家长被判赔偿,案件始末公布)
来源:央视新闻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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