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孩点鞭炮烧车家长被判赔偿,案件始末公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03-18 21:44   

男孩家长不认可原告车主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中,原告甄先生向法院提交了现场的视频资料,以及4S店出具的车辆维修估价单等证据材料,要求被告方男孩家长刘先生赔偿所有的车辆维修费用以及鉴定费用。在一审的第一次庭审中,被告男孩家长对原告车主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均不予认可。

梁婷介绍,被告方还是坚持认为,虽然视频中显示是他们的孩子,但是并不认可孩子往车辆内丢放的是鞭炮,而且在孩子走后3分钟左右,车辆前部才起火,也不能够排除有其他原因导致车辆起火。

庭审焦点 车辆起火是否跟男孩行为有关

在一审的第一次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围绕车辆起火是否跟男孩行为有因果关系、车辆损失估价是否合理等问题展开辩论。为了查清事实,办案法官展开了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

根据双方的争议焦点,办案法官来到了当地派出所,调取了民警对男孩的询问笔录。在询问笔录中,涉事男孩称自己只是用打火机点了两下受损白色汽车前面的网格位置,但并没有点燃白色汽车,随后便离开了。对于小男孩的这个说法,法官结合现场视频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小男孩的说法与视频画面并不一致。

桑植县人民法院瑞塔铺人民法庭庭长 梁婷:被告的小孩从车辆对面的马路边走往车辆途中,一直有点和丢的动作,在小孩走到起火车辆前部位置时,依然往车辆内丢放了一个鞭炮。

法官认为丢鞭炮行为与车辆起火有因果关系

虽然小男孩否认了丢鞭炮的行为,但通过对视频画面进行分析,法官最终认为丢鞭炮的这个行为确有发生。同时法官还认为,小男孩丢鞭炮的行为与车辆起火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梁婷介绍,在小男孩丢放东西后的3分钟,车辆便发生了起火,但在视频中可以看到,这三分钟之内没有其他人员进入过该车辆,也没有其他的机动车与车辆发生过摩擦或者是碰撞。所以从证据的高度盖然性就可以证明,被告刘某的儿子刘某某往原告车辆里面丢放的是鞭炮,再结合4S店所出具的鉴定书可以看到,它这里说该车辆起火原因系外部因素,非本车质量原因,它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被告刘某的儿子刘某某往车内丢放鞭炮的这一个动作导致车辆起火,原告受损这一事实。

(原标题:9岁男孩点鞭炮烧车家长被判赔偿,案件始末公布)
来源:央视新闻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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