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宁女子苟晶在微博发文称,自己在二十多年前疑似两次遭人顶替上大学,此事引发热议。 6月24日晚,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纪委监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核实。 1997年6月,山东济宁市实验中学尖子班的高三学生苟晶高考落榜;1998年复读,明明平时成绩优秀,高考前摸底考还是全区第四名,结果依然低分落榜。一个多月后,她收到了湖北黄冈一所中专学校的录取通知书,那是一所“野鸡学校”。 苟晶在微博发文称,1997年自己拿到的高考成绩是假的,班主任老师让他的女儿顶替自己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班主任的女儿毕业后,在济宁一所中学教书,任后勤部老师。至于1998年录取自己的那所学校,她根本没有填过志愿。 苟晶说,她在22年后选择实名举报,“只求一个答案。” 苟晶称,她在2002年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人顶替上了大学。因为当年曾有同乡告诉自己,有另外一个来自山东济宁同名同姓的女生在北京上大学。苟晶表示,因为自己的姓十分稀少,所以第一次有了被顶替的疑问。 苟晶还表示,2003年,她的高三班主任曾托人转交了一封“忏悔信”给她。班主任在信中说自己女儿不争气,成绩太差,不得已顶替苟晶去上了大学。 6月24日,据荔枝新闻报道,济宁实验中学校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此事已移交给济宁市任城区委宣传部处理。 来源:北京青年报、人民日报客户端、荔枝新闻、@凤凰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