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立案难? 何以被撤案? 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2019年4月,李星星曾就自己被性侵一事在当地报警,但最终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案件。4年里,李星星曾多次在烟台、天津等地报警,其中2次被立案,1次因“证据不足”被撤案。 近期,事件被媒体曝光后,4月11日,烟台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已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与此同时,鲍某明此前任职的两家公司,也对其作出解聘处理。4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表示将对案件进行督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截图 中新网:李星星曾多次报案未果,中间发生了什么? 吕孝权:李星星报案的次数,我觉得可能3次都不止。我们此前也和她沟通过,想去以前报过案的派出所了解情况,但是她说已经不记得具体是在哪个派出所报案了,也不记得对接的警察是谁。至于那次报案有没有立案也不清楚,后续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但是对李星星之前提到过的作案地点和报案点,我们后面都会再去进行核实调查。 中新网:现在大家都很疑惑李星星的母亲,在这4年里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吕孝权:是的,现在舆情都在质疑李星星的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陪伴角色缺位,但就我已经掌握的情况来看,这是没有事实证据支持的,我们也不宜妄加猜测。 退一步讲,即使有证据证明其母未尽到相应保护职责,甚至涉及其他问题,也不应当影响李星星对犯罪嫌疑人鲍某明的性侵指控,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