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结识自认为“有缘”的富家女,男子悄悄溜进女孩家的别墅,等待相识的机会。但他的行为不仅没被富家女接受,反而因触犯法律将自己送进班房。今天上午,这位姓刘的“痴情”男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站上了包河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今年24岁的刘某是舒城县人,高中文化程度,2007年曾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2008年10月又因犯抢劫罪,被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10月12日早上9时许,家住合肥包河区某别墅区的杜小姐,发现家中的地下室有些异常,杜小姐找来保安竟发现,里面豁然藏着一个昏昏欲睡的男子。男子辩解说:“我认识她姓杜。”杜小姐表示并不认识这名男子。后经警方侦查,男子才说出实情:“我跟她有缘,我想认识她。”
据了解,刘某曾在合肥双岗一家美发店打工。去年7月,刘某在工作时,遇到了前来做头发的杜小姐。从杜小姐和朋友的聊天中,他知道了她的姓。
今年7月的一天,刘某跟随姐夫来到包河区某别墅小区,给一户人家送黄沙。当刘某走进一栋别墅时,惊喜地发现杜小姐住在这里。时隔一年发现影踪,刘某想入非非,认为这是他跟杜小姐的“缘分”。想到杜小姐家住别墅一定很有钱,刘某迫不及待想结识这位有缘人。
10月12日早上,刘某来到杜小姐居住的别墅,用手掰开露缝的窗户,爬了进去。据杜某供述,他进别墅为的是“想尽一切办法和杜小姐交流,让她能和我成为朋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严重妨碍了他人的居住与生活安宁,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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