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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肯定是被人打晕盗取的”
接到被起诉的消息后,方爱华在家抓耳挠腮了好几日,“我唯一想到的就是2009年‘三八’节去武冈被打晕过一回,不然我怎么会傻到签这样的协议呢?”
方爱华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取自于武冈湘汇宾馆2009年3月8日上午11点59分的视频截图。图中几名男子行色匆匆。
“罗丽梅邀我去武冈过‘三八’节,3月6日我到了武冈,8日就在宾馆被这伙人袭击了。”方爱华指着监控 中最胖的一名男子说:“他敲开我的房门,说要结算货款,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被打晕了,三五分钟后挣扎着醒来,奇怪的是,手机钱包都在,什么都没丢。”
如今,方爱华看着这份协议下方的指纹印,总会联想到在宾馆被袭的那一幕,“被打晕的那一刻,我的左手死死被揪住,恐怕就是在套我的指纹。”
官司输了,被告仍存质疑
由于方爱华认为有人盗取指模和公章伪造了这份协议,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委托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对协议进行鉴定。结果显示,“方爱华”名字右侧的指印是其左手拇指指纹的反映,打印字迹和公章的形成顺序为“先字后印”。
“基于合伙开发经营的事实,罗丽梅与方爱华于2008年8月19日签订的《利润分配协议书》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双方合伙利润的结算,具有法律效力。”今年10月30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由方爱华支付罗丽梅合伙利润1980万元,并承担该款自2009年1月1日起至付清该款时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利率按约定的月利率2%计算。
虽然官司打输了,方爱华始终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并就这份“关键证据”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协议签订的前提是“由于开发的项目工程接近尾声,为避免日后甲乙双方在产权管理及利润分配上的争执”,但直到2008年9月5日,共12层的商住楼项目才做完3层基础工程。
“我每签一份协议都有手写签名,唯独这一份,签名竟然是打印的。”方爱华说,“最重要的是,指纹为我的左手拇指所按,但这个指纹是个倒的。试想一下,谁会在这么重要的文件上按个倒置的指纹呢。”
对于这份《利润分配协议书》,纠纷另外一方的罗丽梅则称,虽然签订协议时仅有罗方二人在场,“但协议绝对是真的,不存在造假。”
提醒
签合同时请注意这些要点
“签合同,细节不能丢。”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新华说,在签订合同时,正是由于双方的疏忽而导致事后的争执和纠纷。
首先要判断与你签订合同的对方是否有权签合同,签字代表是否得到了授权。此外,还需判断对方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能否签订合同以及对于合同的内容是否能够理解无误,以防双方发生重大的误解和分歧,导致合同被撤销或被变更。
如果你嫌麻烦,不想书面签订的话,你可得切记不要偷懒了。“对于重要的合同如赊销合同,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签订。”遇到专业骗子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法签订的合同,难以举证。
最重要的一点,“合同各方均应平等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否则,会有胁迫和乘人之危的嫌疑。”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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