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黄山市民投诉称,看到有警车送小孩到该市屯溪六中门口,疑为警车私用。12月22日,该市警方公布了这一投诉的调查结果,称涉事警车驾驶员陈某某当天执行接待任务时,将一位在公交亭冒雨等车的小学生送到学校。
该投诉称,12月15日早上7点28分,车牌号为“皖J 0×××警”的白色商务警车送一孩子到屯溪六中门口,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这一警车私用行为。黄山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及行财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引 起该局重视。
在调查后得知,当日7点05分左右,该车驾驶员陈某某驾车去执行任务。7点19分行至一公交亭时,见一女孩随父在雨中等车,其父称有急事要赶回休宁的单位,让陈某某送一下孩子。黄山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政委胡志勋称,陈某某送孩子途中,得知女孩父亲姓吴,在休宁商山镇政府上班。督察部门询问了陈某某本人,也对吴某某等进行核实,证实陈某某当天是“做好事”。
该局行财科科长李宏说,陈某某女儿在该市屯溪十小就读,其妻是屯溪十小教师,不可能送自己孩子去屯溪六中。陈某某转业后一直任该局专职驾驶员,驾车近20年,曾多次做好事,有次还送车祸中受伤的农民工到市医院。
吴某某昨日告诉记者,其女儿在屯溪六中内的黄口小学读六年级,早上7时20到校。12月15日,其负责商山镇新雁村的换届选举,需8点前赶到;在休宁县榆村乡政府上班的妻子也有急事,将孩子送到家旁边公交站牌,因公交车没来,孩子快迟到,就求助一警车相送。
记者电话采访了在合肥出差的陈某某,他称,当天驾车返回市局途中,遇该女孩冒雨等车,天气很冷,就应求去送了。“遇到这种事肯定要送,别的民警也会做。”陈某某称,市民监督警车使用很正常,下次看到类似事情仍会做,只是事后一定会及时汇报,以免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