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焦点:
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谢君的辩护律师认为,这个家庭悲剧中,小雯长期激怒父母,羞辱父母,挑起事端。当天,谢君也只是在受到羞辱后阻拦,而不是起诉书指控的“互相打斗”,谢君的还击行为,是正常的防卫性质,她的目的只是为了制止殴打辱骂,而不是要故意伤害女儿,置女儿于死地。因此,谢君的行为只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
此外,律师还认为,本案中小雯有重大过错,
对悲剧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公诉人则称,谢君在把小雯绊倒后,坐在女儿身上,把女儿的头摁在一个枕头上,作为一个成年人,她应该知道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公诉人认为,谢君是因长期不堪忍受女儿的殴打辱骂才这样做的,具有伤害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
谢君最后陈述时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对不起家人,女儿一直是我的希望……” 当法官询问谢君对量刑有何意见时,谢君低声说:“我没有意见,你判我死刑我都没意见!”
母亲眼中的女儿:自小娇惯蛮不讲理
昨日庭审时,谢君流着泪断断续续的讲述慢慢揭开了这出悲剧的缘由:
今年41岁的谢君拥有大专文化,在某物业公司上班。今年16岁的小雯是她和丈夫的独生女。但自从几年前小雯上初一后,女儿与父母的关系便不是很好。
事实上,女儿有什么要求他们都尽量满足。在女儿才上初中时,谢君就为女儿办了银行卡。到案发前,年仅16岁的小雯便拥有了四张银行卡。谢君说,女儿在家谁都不怕。“平时她蛮不讲理,如果不给钱,她就打我们,威胁我们两夫妻。”
小雯时不时与父母发生争吵,责骂父母,有时甚至对父母大打出手,扇父母的耳光。案发前,除了每月的生活费外,谢君每月还会定期给女儿1700元的“补品钱”。但是,1700元的“补品钱”根本用不了1个月,才过20多天,小雯就又要问母亲要钱。
公诉人在庭上出示了一张床垫照片,照片上的床垫有被火烧过的痕迹。谢君说,小雯发脾气,曾三次点火烧家里的床垫。案发前几天,小雯还与父亲发生过争吵,扇了父亲几个耳光。
丈夫眼中的妻子:“她爱孩子甚于爱自己”
谢君的丈夫钟先生说:“这起事件,给我们这个原本平平安安的家庭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可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巨大的悲痛让我感到孤立无助。”
痛定思痛,钟先生认为,这起悲剧主要可以归咎于16岁的女儿,性格暴烈,目无尊长,为达目的主动挑衅滋事。在钟先生眼里,妻子是个贤妻良母,对女儿的成长尽心尽力,爱孩子、爱丈夫甚于爱自己。“我们夫妻俩采取温和、讲理的方式教育和引导女儿,想了许多办法,可是并不奏效。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学校环境,我们无从掌控。”
钟先生说,妻子对孩子更是关怀周到、无微不至。“我们夫妻感情也很好,当意外事件发生后,我痛惜女儿,但是我不会起诉妻子。”事发后,妻子痛不欲生,感觉生不如死,曾经想跳楼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