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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拍车祸遭群殴续:交警微博称记者“乱吠”
2011-11-14 09:45:34   杭州网

律师分析情况如果属实

交警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他认为,如果被打记者所陈述的属实, 那么广州交警在这件事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说,交警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对施暴者的违法行为没有进行及时性制止,导致记者被打。“第一,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车,都不得对车牌进行遮挡,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交警应该在现场对被遮牌的肇事车进行拆布取证;第二,记者现场被打,没有及时

制止,是一种消极怠慢性执法行为。”

另外,办案交警以“妨碍公务”为由对记者进行口头警告, 拒绝告知自己的警号,属于滥用职权行为。

同时, 他表示广州交警以官方微博的形式发出涉嫌侮辱被打记者的话, 是一种十分不负责任的行为。

各方反应

省公安厅微博致歉称不能犯“低级错误”

13 日20 时40 分左右,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南粤”向网友致歉:“我们诚恳地向各位网友道歉! 同时提醒广州交警的同事注意:微博是开放平台,人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绪,会有很多不同的声音。即使是再尖锐的批评和质疑,我们都应虚心听取,积极回应,主动释疑,有错就改,有问题就纠正。要HOLD住自己,不要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绝不能再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了! ”

广州交警官博道歉称是民警个人所发

13 日22 时30 分, 广州交警官方微博向林良田发表致歉声明, 声明中指出广州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在林良田的博文上发表了相关欠妥言语评论,特向其及网友表示诚挚的歉意。经查,该评论确为交警支队民警个人所发,将严肃处理此事, 并要求全体微博管理工作人员以此为戒,加强管理,感谢网友及时向交警部门反映情况, 欢迎广大市民继续对其工作进行监督。

事件回放

12 日深夜,一辆特种车和一辆马自达小轿车在黄埔大道中发生追尾事故,新快报记者林良田在随后的现场采访中, 遭到四名男子殴打, 被抢走手机删掉相片后逃走。据林良田称,当时他大声呼叫,但一旁的交警无动于衷。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记者黄亮、通讯员交宣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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