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80后”、两个“90后”,通过未经注册自行成立的“股票咨询公司”,对外谎称有股市内幕信息,诈骗股民钱财共计48.7万余元。昨日,该团伙的20名成员,分别被沙坪坝区法院一审判处拘役5个月到有期徒刑12年不等的刑罚。
2009年10月,23岁的长寿人王某与年龄相仿的包某、江某在沙坪坝区三峡广场的金沙国际、融汇大厦、龙泉大厦等地,未经注册登记自行成立了一家“股票咨询公司”,3人约定对利润共同分成。当年11月,他们又雇请方某对股票进行分析。
“公司”成立后,先后雇请李某、蒙某等16个年轻人在公司培训后当业务员。之后,这些业务员谎称有股市内幕消息。在骗取股民信任后,向其推荐股票,收取会员费、咨询费等,骗取股民钱财。
去年7月15日,公安机关在沙坪坝区融汇大厦捉获方某等人,后 方某带领公安民警在沙坪坝区龙泉大厦将王某、江某等人捉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共同犯罪中,王某、包某、江某自行成立“公司”共同对利润分成,并雇请其他人员共同进行诈骗活动,方某参与“公司”利润分成后也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因此,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2年,判处包某有期徒刑11年,江某有期徒刑8年,方某有期徒刑9年。其余“业务员”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到有期徒刑4年不等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