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药家鑫平日因情绪失控砸钢琴一下之后,继而连续狂砸,和对被害人施与一刀后继而连续数刀,两者是没有内在联系的。不能只在他自己成长经历的纵向分析中找寻犯罪的动机,而应该和其他事件中的当事人心理因素进行对比,便一目了然。其他事件,并非是指同样性质的案件,当事人也并非就是罪犯。
一个三岁的幼儿,玩打火机不慎把床单点燃了,这个娃娃就把门关上跑掉了,而没有去告诉就在其他房间里的奶奶。一个三岁的幼儿本能的逃避责任,还懂关上门。认为自己跑了看不见,事情就没发生。
一个小学班干部,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家长心中的骄子。他看见同学炫耀玩具,就故意把玩具碰地上摔坏,然后掏出钱赔偿。在同学家,又一次拿出钱要买同学正向他显摆的玩具,遭到拒绝,他上去把同学掐昏迷了,擦擦汗拿着玩具走了。这个被“ 高级”家庭教养的小学生,他不是要玩具,是不允许别人在他面前炫耀,因为他才是班里一切荣耀的所有者。
药家鑫撞倒被害人第一时刻,他没有像其他人本能的报警,甚至私了,甚至开车逃匿,更甚至为了赔偿的一次性而丧心病狂地再来一次,上述行为都是出自本能或瞬间考虑之后的结果。而药家鑫毕竟是没经历社会的学生,他的动机未必是他自己供诉的,怕农村人缠上总找他。人家根本还没缠你,你怎么断定将来有缠你的可能?
恐怕,就是明知道自己犯下大错,不想面对,更不想对此负责,连解决的过程都不想要,说白了不想解决。把这件事抹杀掉,掩盖掉,像没发生一样。恐怕惨无人道地连捅八刀的过程,药家鑫是处于极度恐慌的状态,他害怕被害人突然起来和他搏斗,进而让自己遭到伤害。
好似有人会害怕小小的螳螂咬到自己,躲着螳螂不敢接近,就是用极大的力气,伴随着心有余悸来消灭螳螂一般。被害人并没有刺激、冲撞于药家鑫,迫使他万般无奈“激情杀人”。激情杀人应该属于自卫过当、或对方的严重过错导致自己情绪失控而激情行凶。药家鑫行凶过程应该是极害怕又冷静的,只在作案之后,才慌不择路又撞伤他人。
把本应担当的责任,当做自己一贯好学生形象的颠覆,视作一生洗刷不了的污点。所以那些替药家鑫公开求情的“一贯表现良好”、“13份奖励”,或许也是他强力残暴行径的助推剂也未可知。那些过分好动、欺负人与被欺负,时常挨两下打的学生,反而绝大多数做不出药家鑫此等极端残忍之事(犯罪团伙除外)。
在班干部当中,大多数都是开朗的、成熟的、中庸的、小家长式的好学生。可明显存在一支内向孤僻、敏感偏执、极度害怕暴露缺点,完全不懂处理突发事件的“好学生”队伍。不犯错且罢,一犯错就是大错,甚至整出大案的,往往是这个队伍里的。而老师与家长,对犯错学生的声色俱厉、小错大批、简单粗暴、公开示众的传统方式,更是导致学生认为鸡毛蒜皮小错等同犯了天条,极力逃避责任的根源。
法律是不讲感情的,法大于情。漠视别人的生命,手段如此令人发指,必须得到以防效尤的公正审判。但是学校、家庭对所有学生,尤其“这个队伍”的特殊人格群体,进行挫折教育,敢于承担责任素质的培养是严峻的课题。道德培养绝非说教,念“思想品德”课本,讲述好人好事。而是告诉每一个学生,你犯错之后,具体应该怎样做!而老师错了,敢不敢道歉?老师对已经改错的学生,能否说句“我为你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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