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任我赢”在人民网海南视窗“百姓声音”栏目中发帖称:自己的妻子跟团在三亚旅游时“被宰”,一顿饭竟然吃了3万多元,最终通过打折、协商等方式,花1万元了结此事,并在当晚离开海南三亚。
1月3日,记者电话联系发帖人赵先生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及进展情况,他告诉记者,自己的妻子(刘小姐)跟随公司组织的“纯美之旅,三亚往返”于 2010年12月24日抵达海南三亚,进行为期5天的旅行,赵先生告诉记者,这次旅行是通过重庆中保旅游公司出的团,成员23人,费用为每人2280元,儿童1400元。
12月28日,旅行团准备乘坐晚上九点多的飞机离开三亚,并在三亚听潮人家海鲜广场吃晚餐。当事人刘小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天吃饭的是19名团员,一个孩子,再加上两名导游、一名司机,共23人用餐,一共点了两盘虾,八只蟹,每人一个蚌,一条鱼,以及贝壳汤和青菜,女的没有要饮料,男的喝啤酒。刘小姐说,点菜时是团里的一名成员去点的,但并没有说清楚各类海鲜的价格,而且也没有认真看点单上所写的数量。
“等到买单时,竟然要收我们将近3万块钱,经打折还要收1万7千元,而且结账单上的数量也与实际上菜的数量不同,我们一共吃了8只蟹,单上写的是 16只,41斤,而且点了一条鱼分两桌上,单上竟然写重15斤,15斤的 鱼得多大一条?”刘小姐说,我们点的东西在重庆都很常见,并不贵,何况还有这么大的出入,实在让人难以接受,于是就报了警。
“警察赶到时已经7点20分了,我们又要赶飞机,所以最后妥协交1万块钱,但是店方还坚决不给发票,只给开了一张白条,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日期还写的12月38日”,刘小姐说,由于时间紧迫,众人也无暇再作纠缠,一行人就这样悻悻地离开了三亚。
“有一些网上的朋友听说了这个事,就把情况反映到了各大论坛和工商部门”,她说,这种宰人情况真的存在,自己对海南真的很失望。
随后记者联系了当时负责此事的三亚市凤凰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他说,相关部门是12月28日晚上11点35分左右接到投诉,但由于投诉人并不在现场,而且当事人已经离开海南,用餐地点的现场也已经不存在,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店里面确实有明码标价牌,而且点菜单上也有客人的亲笔签名,至于究竟上了多少菜,由于现场已经不存在,缺乏有效证据,我们依法调查也要讲求证据”,他说。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问题时,最好第一时间联系工商部门,并保护好现场,这样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便可以以蟹壳为证据进行计算,再取店内螃蟹复秤,看客人点的螃蟹总量与四联单上记录的数量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可作为店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