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以涉嫌诈骗,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打掉一个在街头摆象棋残局赌博的团伙,这是郑州首次使用该罪名处理此类案件。
记者调查发现,在郑州街头,摆象棋残局赌博现象并不鲜见,一个团伙一般由三四个人组成,下棋的叫“坐地”,引诱路人和“坐地”下棋的叫“托儿”,旁边还有一两个人“望风”。据省棋牌院院长毕勇刚介绍,残局都有固定的局面,看似很简单,但再高的手也只能和他们下个平局,根本不可能赢。警方表示,像类似于摆残局在街头骗人钱财的行为,比如虚构悲惨经历乞讨等,此后将按照诈骗罪予以立案侦查。
[案情通报]
摆残局三男子涉嫌诈骗
12月以来,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在科技市场附近的东风路文化路天桥上,有一伙人利用象棋残局,引诱过往群众对局,每局赢得一二百块钱的“彩头”。
12月15日,4名民警在案发区域附近便衣蹲守。当天15时许,3名男子进入民警的视线,他们在摆下象棋残局后即迅速分开,其中一人负责与人“对弈”,一人在旁“指点”,另一人负责在附近“望风”。当一名中年男子被吸引来下棋时,蹲守民警果断出击,一举将3名男子当场擒获。
经讯问,3名嫌疑人郑某、王某、席某对合伙利用象棋残局多次骗取过往行人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据郑某介绍,他们摆局的地点一般在东风路文化路天桥及路边,三人分工明确,由席某当“坐地”摆摊设局,由郑某、王某分别轮流当“托儿”和“望风”,诱骗路人赌棋。
以涉嫌诈骗,东风路派出所对三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悉,这是郑州警方首次以涉嫌诈骗对摆残局者进行处理。
[专家揭黑]
再高的“手”也下不赢
据郑某介绍,他是一名象棋爱好者,但棋艺不高,以前在街头和人下残局,从来没有赢过。“后来我就悟出来了,残局是有一定套路的,常人不可能下赢。”
“顿悟”之后,郑某开始钻研残局,拜访师傅,研究棋谱。研究透了一两个棋谱后,他开始和席某、王某等在街头摆残局。郑某说,残局都是经过设计的,且摆局的棋手一般都有一定的棋力,“和我们街边摆残局的人下棋?只要我不故意走错,你永远都不会赢!再好的棋手,也最多下个平手”。
对此,省棋牌院院长毕勇刚对记者说,在街头摆象 棋残局,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一种江湖骗局,也流传下来多种残棋书或者棋谱。残局的局面都是固定的,一般都是猛一看摆局的人局面处于劣势,很容易就能破解,实际上摆局的人有固定的格式,对特定的人也有研究,关键时会有常人想不到的妙招化解险情。从理论上来说,摆局的人只要不胡走,挑战的人就不可能赢。“这是一种典型的骗局,大家看看热闹可以,千万不要上当。”
[记者调查]
摆残局团伙组织严密
12月18日、19日两天,在城东路与顺河路交叉口、铭功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等地路边,记者发现了5起下残棋赌博的。下残棋者一般是三四个人一伙,由 “坐地”、“托儿”、“望风”等组成,他们组织严密,作案时分工合作。摆局的人叫“坐地”,负责和人下棋;他身边有一两个专门引诱路人和他对局者,这些人叫“托儿”;稍远处还有人负责观察四周情况,这些人叫“望风”。碰到输棋了不给钱的,他们便用言语挤对,甚至威胁恐吓。他们事先选择好逃跑路线,发现引起警方注意后,迅速逃逸。
[警方说法]
再遇“摆局”仍以诈骗处理
东风路派出所在郑州开了以涉嫌诈骗处理街头摆残局的先河。据该派出所执法执纪监督室主任赵猛介绍,该所处理的三名摆残局者是典型的诈骗行为,但由于诈骗金额不够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警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赵猛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该案中,三名摆残局者隐瞒了残局不可能赢的真相,由“托儿”故意装作赢棋引诱路人,使一般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损失钱财,其行为符合诈骗行为的构成要件。
1998年,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对河南省有关诈骗行为涉及的金额标准作了具体规定:数额较大为3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4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20万元以上。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情节一般的诈骗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赵猛说,对于街头摆残局者及类似的街头骗钱案件,警方仍将以诈骗罪予以打击。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坚决按照诈骗罪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