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杨某驾驶报废的轿车被检查站民警拦下,从车上搜出匕首以及自制双管手枪一把。今年2月份刚刚刑满释放的杨某表示,手枪是从一次打架现场捡到的,一直在车中收藏,并未使用过。昨天,大兴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将其批捕。
10月30日上午10点,犯罪嫌疑人杨某驾驶一辆报废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去参加朋友的婚礼。由于驾驶的车辆已经报废,杨某在经过大兴区安定镇检查站时,神情十分紧张。发现可疑情况的民警将该车拦截进行检查,在搜查中,发现匕首一把。于是民警将其带至检查站内做进一步检查,随后又从该车中搜出自制双管手枪一把,且手枪中有两发子弹。经鉴定自制手枪为双管手枪,枪身为黑色,全长16.5厘米, 以火药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枪支机件完好,进行击发底火试验,可正常击发,由此确定该枪具有杀伤力。
杨某交代,枪是他在9月中旬的一天傍晚,在大兴区黄村镇某村捡来的。当时他开车路过,看到十多个人在打架,打完就都跑了,留下一个棕色布质小手包,他就把包捡起来,后发现包里有一把双管枪、枪里有两颗子弹。他便把包扔了,把枪放在了家里,后来他买了车以后,就把枪一直放在车里。杨某承认,自己知道捡到枪支不上交不合法,但是觉得好玩也就没多想,没想用枪干别的事。
另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曾因盗窃被少年管教2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年,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因故意伤害被判有期徒刑6年,今年2月10日刑满释放,属于累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