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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公司只知道合同总造价2.85亿元,并不知晓实际执行2.2亿元。照此运作,郭红安不但一分钱不出就借用惠阳公司的资金参与开发南家咀煤矿,还可以中间“吃”掉惠阳公司的6500万元。
朱宝岐发现“猫腻”后,觉得郭红安不诚实,同时认为秦州公司没有实力和经验开发煤矿,欲解除合同。
但朱宝岐并不想完全撕破脸,因为南家咀煤矿土地使用证和“6500万元”的收据还在郭红安手里。他开始拒接郭红安的电话,这无疑给沉浸在“亿万富豪”美梦中的郭红安泼了一盆冷水。
有过两次简短而不愉快的通话后,郭红安得知了朱宝岐想解除合同的意向。想到自己精心设置的空手“套”掉惠阳公司6500万元的计划就要泡汤,郭红安愤怒了。
富豪梦的破灭
郭红安派人四处找朱宝岐,但朱宝岐避而不见。2008年4月20日,郭红安碰到了邻居白小红。和朱宝岐签订合同后不久,郭红安曾单方面任命白小红为“矿长”。
“找到老朱没?”白小红问。“没有。”郭红安很是失落。“不行就把老朱处理了,这个矿就好办了。”这是白小红第一次提出“杀人”建议。
郭红安若有所思,但没有立即表态。5月2日,郭红安派了10多个人强行进驻南家咀煤矿。
5月5日,朱宝岐去西安的途中,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偶然碰到了延安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长王治国。王治国曾在子长县担任过副县长,在延安有较高的威信。朱宝岐说明情况后,希望王治国帮忙做一下郭红安的工作。
王治国随即给郭红安打了电话。电话里,郭红安称“情况和朱宝岐说的不一样”,王治国让郭红安到西安自己住的酒店和老朱见面协调。
接到王治国电话的第二天,郭红安带着数十人开三辆车来到西安,准备“绑了朱宝岐后谈出个结果来”,但最终扑了空。
郭红安一个人来到王治国房间,并出示了6500万元的收据,“老朱合作好说,不合作损失就大了,实际合同谈的是2.2亿元,签订合同是按2.85亿元签的,这6500万元是老朱给我打的条子,不合作了6500万元就损失了。”
“老朱要是不合作,我就敢"做"了他。”郭红安还向王治国透露。从政多年的王治国也看出了这张6500万元收据的“门道”,并从中看到了“商机”,答应郭红安再和老朱谈谈。
由于在西安没有“逮”到朱宝岐,一行人回来后气愤难当,白小红再次建议:“做掉老朱,南家咀煤矿就是你的了。”犹豫片刻后,郭红安紧接着问:“有合适的人选吗?”
“这事你就别管了。”白小红同时提出,“处理老朱的事得一两百万元”。“做这事注意点。”郭红安叮嘱。
得到郭红安的许可后,白小红先找到住在咸阳的老乡白必合,让其打听朱宝岐的住所和行踪。白小红又找到了自己的农民同学赫四小,承诺事成后有好处。
副秘书长的“斡旋”
朱宝岐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到来,做生意中规中矩的他寄望王治国出面协调,并表示解除合同后,可以无偿支付600万元给郭红安作为补偿。几百万元显然满足不了郭红安的胃口,他坚持“如果合作不成,朱宝岐至少要赔两三千万”。
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王治国,本应站在公正的立场解决问题,但他获悉了6500万元的来龙去脉后,也动起了“脑筋”。他向郭红安表示,“我给你帮了忙,你还不给我二三百万?”
“放心,事成后少不了你的。”郭红安建议王治国向朱宝岐施压。有了郭红安的承诺,王治国的天平开始失衡。
“大不了打官司,个把月把合同解除掉。”在一次通话中,朱宝岐表示,难以接受郭红安的要求。
“老朱,咱俩可以打个赌,你一年内能把这个案子拿下,你在陕西就是名人了,你在陕西混得就可以了;不信,你输10 0万元,我输200万元;你输200万元,我输300万元……人家到时耗都耗死你。”王治国深知朱宝岐背着多个高息贷款,故意如此“敲打”。这段通话听起来是“打赌”,但对比二人悬殊的官、商身份,朱宝岐的压力很大。
在案发后陕西省有关部门掌握的相关材料上,记者看到了王治国和朱宝岐之间的对话——
朱:那6500万元,是他(指郭)想黑天津的钱,是昧良心的钱。
王:这个不关你的事。你不管黑心不黑心,人家不怕挨刀、敢使坏,该挣还要挣嘛。
朱:现在等于性质变了,纯粹是敲诈了。王:敲诈吧、洗钱吧,都是你自愿的了。
朱:他(指郭)敲诈、洗钱跟我有啥关系?咋成我自愿的了?
王:你给人家打条子了嘛。我见你条子了,你给人家打的条子嘛。
一方面,是政府高官的“大力”协调;另一方面,是郭红安的强力威胁。双重压力之下,朱宝岐妥协了。
2008年5月23日,他与郭红安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由朱宝岐赔款3000万元,郭红安驻矿期间,花费50万元,朱宝岐分期共支付郭红安3050万元。合同解除后,朱宝岐先走了,王治国对郭红安说:“我给你们跑前跑后的,你得给我表示一下。”6月11日,朱宝岐给郭红安打款1500万元,王治国得知后,当即给郭红安打电话。6月12日,郭红安往王治国儿子的卡上打了200万元。
贪欲的膨胀
失去了天津的6500万元,却敲得了朱宝岐的3050万元,但郭红安并没有就此收手。
2008年6月初的一天,白小红来到郭红安办公室汇报:“在咸阳找到老朱了。”
“有人做吗?”郭红安问。“找的是青海人。”白小红称。“就这样办,做这事注意点。”郭红安吩咐。
此时,朱宝岐与郭红安已经解除合同了,但郭红安并没有告知白小红并制止他的行动,他有着深层次的考虑:余下的1550万元,朱宝岐如果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价值30个亿的南家咀煤矿到时就是自己的了……
2008年6月10日,白小红和同学赫四小在西安土门附近一个宾馆住下。白小红给了赫四小2000元买了一把刀、一部手机和两张手机卡。从这天晚上起,由白小红在西安坐镇指挥,白必合负责“踩点”,赫四小每晚赶往咸阳朱宝岐住处附近潜伏,并伺机作案。
6月15日凌晨,赫四小守来了朱宝岐,凶案由此发生。当天,在回咸阳的汽车上,郭红安打电话询问情况,白小红说“事情办好了”。6月18日,郭红安支付了白小红180万元雇凶杀人费,赫四小分得了90万元,白必合获利9万元。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案发前,白必合以“送煤”的名义曾四处打听朱宝岐的住所,案发后,农民赫四小突然暴富。2008年11月,咸阳警方兵分多路,将白小红、赫四小、白必合等抓捕归案。
难以想象的是,仅在朱宝岐遇害后的第三天,郭红安再次派人进驻南家咀煤矿,直至朱的家人按解除合同协议付完余下的1550万元,郭红安才下令撤出煤矿。而郭红安也一直未归还南家咀煤矿土地使用证,直至他到案后,朱的家人才得以拿回。
“180万元,这是我国目前雇凶杀人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郭红安曾有过辉煌的前半生,在当地是响当当的政治人物,但贪婪使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在敲诈被害人3050万元后还雇凶杀人,性质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咸阳市检察院公诉人王纪江告诉记者。
记者获悉,王治国在担任子长县副县长期间,因在组织抗洪救灾、煤矿抢险中表现突出,多次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在担任延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长期间,被评为全国信访系统先进个人。但就是这样一个优秀官员,也因为 贪欲的膨胀,最终站到了被告人席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