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公司组织的体检中被查出是乙肝携带者,张师傅和他的21名工友被公司告知要停职回家,公司方面在接受采访时却称这些员工是主动提出要辞职的。
据张某介绍,2009年9月7日,原来的单位陕西思维印务有限公司办公室给单位1000多名员工做体检时,发现22人是乙肝携带者,后来又做了复检。2009年9月29日,公司口头通知这22人停职回家看病,原因是这些人患有乙肝,按照公司规定,不能雇佣乙肝携带者。单位以影响其他员工情绪为由,随后要求这22人写辞职报告,最后在公司结清工资结余和半年奖金的情况下,他们按照规定写了辞职报告。
今年3月份,张某和其他5名同事将陕西思维印务有限公司告到未央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等。但根据2010年5月13日裁决书,他还需要向该公司支付 21203.35元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金等。2010年5月25日,他和其他5名同事向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犯隐私权、平等就业权为由状告公司。据张某讲,当时起诉后,思维印务就要求其妻罗某劝他撤诉,遭拒后,罗某被单位调整岗位。很快又以罗某在工作期间未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凭个人感情隐瞒事故,严重失职,且调整岗位后又不及时到岗,扣除工资并解除劳动关系,要求限期搬出厂区。
陕西思维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东兆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 “这22人都是自己主动辞职的,跟公司没有关系。”至于罗某工作的调整,和张某的离开没任何关系。经核实发现,仅2010年5月13日至5月31日期间,罗某对各车间上报的质量事故共计43起未作出处理意见,严重失职,在员工中造成极坏影响。而且在调岗后又矿工3天,不及时报到,所以解除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