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余,年过30岁的李某竟然登录色情网站寻求刺激,为了“大开眼界”,他还申请成为色情网站的版主并对会员发布的淫秽内容进行管理,结果触犯法律。近日,他被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以反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作案工具电脑被没收。
李某是余姚一家广告公司的摄影师,工作之余喜欢上网,去年9月份的时候,他在浏览网络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境外的色情网站,通过注册,他成为了该色情网站的免费会员。
由于免费会员只能浏览该网站中的一些普通图片,已经沉湎其中的李某对此并不满足,一个月之后,为了能够浏览网站的其他内容,提高自己的浏览权限,李某通过向网站申请,相继成为了该色情网站其中两个版区的“督察”、“版主”,主要负责对该版块会 员发布内容的审阅、评分、删帖、锁帖等“工作”。作为回报,网站同时提高了李某的浏览权限,并发放一定数量的网站“金币”作为报酬。
说到版主的作用时,李某交待说,版区版主主要是通过对版区的管理,使版区能够有序运转,通过发帖提高网站的影响力,从而增加网站的点击率和会员人数。
今年3月15日,李某被得到线索的警方抓获。经鉴定,李某所管理的版区共有100多个帖子发布链接指向100余个色情视频或者图片。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先后以“督察”、“版主”的身份对网站进行管理,系网站的直接管理者,其明知他人传播的是淫秽电子信息,仍允许或放任他人在自己管理的网站上发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李某的悔罪态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