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资料图片)
□新闻背景
“醉悍马”案
去年4月26日23时许,22岁的蒋佳君醉酒后驾驶新购未上牌的“悍马”越野汽车,行至成都市内二环路永丰立交桥时,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出租车,致车内一乘客重伤、驾驶员全身
多处擦挫伤。后又驶入相对方向道路与另一出租车对撞,致车内两位乘客轻伤、驾驶员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等。肇事后,蒋佳君为逃避处罚,置公共安全于不顾,继续驾车逃离现场,在窜至二环路四段“紫荆电影城”处时,又连续冲撞李某所骑电动自行车及一辆出租车后逃离现场,结果致被害人李某头颈部损伤,并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蒋佳君的忏悔信(节选)
这段时间里,我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进行了人生中最深刻最彻底的忏悔和反省……当然仅仅靠物质上的弥补是永远不够的,我认为应该还用我这颗内疚的心,用我毕生的爱来抚平他们心灵的创伤……我痛恨酒痛恨自己,恨那些所谓‘车王’的称号,恨那些自以为娴熟的赛车手的驾驶技术,是这些把我带进了监狱……对所有的受害者我深深道歉,对我自己犯下的错误我无比的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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