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三、刘某某等侵犯“舍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览】
2023年5月,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一消费者购买“舍得”白酒后察觉异常,随即举报。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封存涉案商品并联系舍得酒业进行辨认,检查结果为假货。经查,该案存在跨市州非法销售假酒的犯罪链。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通过半年缜密追踪,成功捣毁造假窝点,查获假冒白酒3026瓶,以及空瓶、防伪标、封箱机、打包机等全套造假工具2500余件,涉案金额257.4万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本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名当事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5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16万元。
【典型意义】
该系列制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具有违法手段隐蔽、涉案金额大、参与人员多、违法链条长的特点。案件办理过程中,市场监管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协同推进专案查办;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积极推动政企合作,借助企业专业技术手段快速锁定涉案产品。通过多方联动,构建起高效立体的执法协同机制,有力净化白酒市场秩序。
案例十四、李某某侵犯“五粮液”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览】
2024年10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一民房内,查获李某某存放的“剑南春”“国窖1573”等8类包装好的成品白酒共90瓶、酒精60公斤、空酒瓶、瓶盖、包装盒、空纸箱、调味剂及商标若干。执法人员判断此处可能是一个白酒制假窝点,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证,当事人李某某在未取得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假冒多个品牌的白酒,货值6.15万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本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典型意义】
本案当事人同时侵害多个知名白酒品牌,主观恶性明显,危害后果严重,严重侵害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一次性执法检查固定多个品牌侵权证据,并形成包装材料(瓶盖、纸箱等)与成品联合鉴定的辨认流程,解决混合侵权情形下的定性难题,切实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