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九、黄某某等侵犯“翠宏”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览】
2024年初,四川省广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辖区企业反映情况,联合公安机关,对“拼多多”平台上销售假冒“翠宏”注册商标的蘸料食品情况进行摸排,锁定了以黄某某等为主的制售假冒食品团伙窝点和物流点。2024年5月开展突击收网行动,在广汉市及成都市周边地区捣毁制假窝点3个、仓储窝点3个、售假物流网点4处,抓获涉案团伙人员16人。除查明该团伙制售假冒“翠宏”蘸料违法事实外,还发现存在制售假冒“莎麦”鸡精、“香鲜达”调味料、“好人家”火锅底料等食品的违法犯罪事实,涉案金额高达2010余万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本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3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45万元,其余涉案人员正在审理中。
【典型意义】
本案当事人制售侵权假冒食品,不仅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更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带来了风险隐患。执法部门通过跨省数据追踪、多点同步收网,全链条捣毁制假窝点、仓储点及销售网点,彰显了对食品安全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案例十、昌江石碌桔荣益禾堂奶茶店侵犯“益禾堂”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览】
2024年1月,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一份商标侵权投诉书,其中附有人民法院2021年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昌江石碌桔荣益禾堂奶茶店停止侵犯“益禾堂”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判决已生效2年多,权利人为何又举报?执法人员带着疑问迅速赶往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仍将“益禾堂”相同或相似字样,广泛使用在门店招牌、产品图片、菜单、员工制服上,持续攀附“益禾堂”注册商标,严重侵犯商标持有人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罚款7.6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新式茶饮行业“傍名牌”的典型案件。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持续明目张胆侵犯“益禾堂”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观恶意明显。本案的快速从重处理,既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的有效协同保护,达到法律惩戒效果的叠加,也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傍名牌”“搭便车”行为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