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了在全国范围内聘任111名调解员的议案。这是自6月11日颁布证券纠纷调解三项业务规则后,协会稳步推进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的又一举措。
首批拟聘调解员人选由各地方证券业协会推荐,然后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先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对调解员人选进行初审,再由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对经初审合格的人选进 行审定。全国36家地方协会共推荐了122名调解员人选,经过初审和最终审定环节,共有111人被聘任为调解员,分别来自证券公司、地方证券业协会、地方证监局和律师事务所。
协会于7月初在网站上开辟证券纠纷调解专栏,同时设立在线申请平台,投资者可以登录协会网站了解证券纠纷调解规则,下载相关资料,在线提交证券纠纷调解申请。协会完成调解员聘用工作后,已完成证券纠纷调解的所有前期准备工作,证券纠纷调解工作进入大规模实际操作阶段。今后,证券业协会调解中心受理的投资者和会员单位纠纷调解申请,如无法通过调解前置程序促成各方和解,可以启动通过选择调解员进行调解的处理程序,通过调解员的引导促成双方和解。
中国证券业协会已在网站公布调解员名单,计划于近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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