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业主都应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日后房屋“养老”。目前全国累计的维修资金金额到底有多少,却很少有人说得清。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仅能够查到公开资料的17个城市的数据总额,已超过1000亿元。但很少有业主清楚,这项和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钱,应该如何使用,如何查询,如何监管?(8月22日《中国青年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法律规定由业主交纳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 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对于保障房屋的安全使用,维持与提高其使用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这笔重要的“住宅养老保险金”的管理使用现状却不容乐观。
一方面,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缺乏公开透明,自己所在小区的维修金总额多少,都用到哪些地方,很多市民都是一无所知。另一方面,大量维修金躺在有关部门的账户上睡大觉,国内大多数城市已使用的维修资金只占归集总额的不到1%。
从法理上讲,维修金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是业主为维护房屋而提前预付的资金,政府只是代为管理。可现实却是,维修金“交钱时没商量、用钱时说不清”,本应属于业主的钱,业主们却看不清、摸不着、用不了。这不仅损害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带来资金安全隐患。
千亿住房维修金缘何成糊涂账,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管理角度讲,维修金属于业主自付自用,无论是代为管理的有关部门抑或银行,都没有促进维修资金“用时方便、闲时增值”的内在动力。事实上,一些地方只是随意将其以活期的形式专账存储,不会去投资理财,致使资金实际上呈现负收益。
从业主层面看,尽管相关规定指出,业主大会成立后,主管部门代管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按规定划转到业主大会的维修资金专户,但一个现实问题是,业主大会作为社会团体,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权利,设立资金专户也就无从谈起。
作为维修资金的缴纳者和受益人,公众对其理应拥有知情权和话语权,这笔钱没有理由成为掌控在少数人手中的“秘密”,更没有理由不向权益人公开。从短期而言,有关部门应细化公开程序,厘清相关责任,明确问责机制,早日推动维修资金公开制度化,在阳光下运作。就长远来说,赋予业主大会法人资格,完善监督保障措施,打通其代表整个小区业主管理维修资金的“任督二脉”,充分发挥业主自治,才是根本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