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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广受质疑 引入公众参与成焦点
按照财政部近日发布的事业单位公车清查通知,此次摸底清查主要依靠各级事业单位自查。通知公布之后,公众对于期待改革新动作的实际效果也表示了疑虑。分析认为,仅仅依靠部门自查,难免变成公车相关利益群体的自说自话,很难把改革推向深入。
诚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一直以来都是公众质疑公车改革的一个焦点。有评论称,公车本身的受益者同时又是公车改革 决策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很难真正实现“公平”,而各地公车改革出现的质疑之声,究其根源还是在于,改革的决策和运行过程缺乏公众参与。
但是,面对公车改革,处于弱势的公众很难实施有效监督。近年来,从广州的“区伯”到济南的“专拍哥”,一个个敢于曝光公车私用现象“民间勇士”屡屡被公众推捧,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公众监督公车的艰难。
“公车改革的监督需要两方力量,一个是中央的决心,强化内部监督,第二个就是信息公开,包括公车的信息公开,改革的制度设计、步骤和措施等都要公开讨论。信息公开就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和可能,只有社会监督机制的引人才能让改革得到彻底推进。”
王敬波认为,国务院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中,已有对于监督举报机制的规定,公众的投诉监督、意见反馈在既有的纪检监察体系中也可以搭载,监督无需增加额外行政成本另设途径,关键是机制的运行和法规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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