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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呈现市场化
涉案官员采取股份经营、合同行为、收受干股等方式敛财
涉案官员利用影响力、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特定人承揽项目,大肆收受贿赂,职务犯罪行为遍及土地调查各个阶段。
据检察机关介绍,涉案官员采取股份经营、合同行为、收受干股等方式,贿赂犯罪呈现“市场化”。如沙志刚向供应商索贿不要现金,将好处费混在合同款中汇入承揽公司,而后通过特定关系人支取钱款,财务凭证中没有任何签 名和印记,给案件侦破造成极大困难。
办案检察官在侦查中发现:该系列职务犯罪行为渗透到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各个阶段。比如,全国土地调查影像购置、底图制作、成果核查等各个重要环节,办案人员均发现有犯罪行为染指,甚至渗透到各个项目直接委托、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投标等诸多关键环节。如在国源公司执行底图生产合同中,底图误差超限,该公司以贴云彩遮挡处理,严重影响工程质量。为帮助该公司逃避处罚,温明炬多方周旋,使该公司逃避了处罚。
一系列违规操作,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在数据采购和底图生产项目中,沙志刚规避公开招标,隐瞒不具备资质事实,使天目公司获得该项目,合同总额为9812.5万元人民币,折合81元/平方公里,超出业内价格41元。其还操作了将高分辨率卫星影像用于土地变化较慢的戈壁荒漠地区中,变必要分辨率2.5为6.0,费用由每平方公里18元提高为40元,该项目造成损失2637.8万元人民币。
官商勾结形成利益圈
暴露出制度防范、干部任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缺位与失控
引起办案人员注意的是,在这一系列职务犯罪案件中,“官商勾结”特点突出。涉罪官员利用亲属、同学、老乡等特定关系结为可靠的利益联盟,形成了固定的利益圈。
董利成曾是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工作人员,温明炬与董利成之间的关系由起初的老乡、上下级单位同事关系,逐步演变为共同赚钱的利益共同体。2007年初,董利成从温明炬处得知国家将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旋即成立一家公司,将公司20%的干股赠予温明炬的亲属谢某。并以借款为名,温收受董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董利成从而拿到了国家级、地方级多个项目,由此获取了高额利润。
沙志刚与贾汛为大学同学,早年的同窗情谊延续到后来的“合作”。当贾、沙二人共同商议成立一家公司后,促成了贾汛在“前台”负责公司经营、沙志刚在幕后为公司承揽诸多项目的联手牟利模式。
罪犯被绳之以法,其犯罪过程暴露了发案单位或部门在制度防范、干部任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缺位与失控等弊端,这不仅给国民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更给政府形象带来了巨大的损害。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办案检察官指出,如何切实加大对国家重、特大项目执行过程中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政府各部门廉政建设的重大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