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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起设立了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探索解决信用评级利益冲突问题的新模式。与市场通行的发行人付费模式不同,该公司采用“为投资人服务,由投资人付费”的营运模式,业务模式以债券再评级、双评级为主。
中债资信总裁蔡国喜向记者表示,采用投资人付费,是为了切断评级机构与受评对象之间的利益链条,确保评级的独立性。通过提供再评级、双评级为主的服务,既不对其他 评级机构的现有业务形成冲击,又能产生一种“鲶鱼效应”,促进评级行业整体评级质量的提高。
一年下来,该公司已与国家开发银行等20多家债券市场投资机构签署了信用评级投资人服务协议。30多篇评级报告已完成撰写,正在向投资人征求意见。
模式新探
不过,中债资信所探索的投资人付费模式也遭遇了诸多问题。事实上,投资人付费并不是一种全新的信用评级收费模式,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信用评级机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出售评级报告,也就是由投资人付费,但这种模式存在搭便车、发行人配合意愿低、小规模债券发行易受影响等弊端,因而显得非常脆弱。那些至今仍然坚持投资人付费的评级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完全败给了发行人付费模式的评级机构。今天,全球最具话语权的评级机构仍是穆迪、标普、惠誉这三大发行人付费模式的代表者。中国探索信用评级由投资人付费,能否克服这些问题仍有待观察。
而在中国,中债资信引发的市场疑虑也许更多还源于其特殊的背景。这家公司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起设立,而交易商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并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负责中票、短融、超短融、私募债等银行间债券品种的注册管理工作。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信用评级体系仍面临诸多的困难。促进评级行业的健康发展显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市场机制、监管、人才培训、评级技术等各方面入手不断发展完善。但毫无疑问,投资人付费模式是值得认真探索的一个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