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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龙去脉
停征一年
布什“杰作”
美国自1797年首度开征遗产税,但遗产税到了1916年才成为正式固定税种。自其正式征收以来,围绕遗产税的保留与废止,就产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风波。对历次遗产税的重大调整,美国国会都会产生分歧,共和党议员大多支持取消遗产税,而民主党议员则大多持相反态度。
这次遗产税的调整源自布什政府在2001年的削减遗产税立法。经过各方妥协,美国国会在2001年通过了《经济增长与税收救济协调法》。根据该法,一方面,遗产税的豁免额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67.5万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350万美元。而另一方面,遗产税税率逐年降低,从2001年的 55%降低到2009年的45%。这 一立法还规定,如果国会在2009年之前没有通过关于遗产税调整的新法案,遗产税将在2010年暂停征收并于2011 年继续征收。但是,2011年的免征额将下降为100万美元,税率却上升为55%。
新上台的奥巴马政府所代表的民主党向来反对废除遗产税,他们认为这一举动仅仅使最富有的人获益,却牺牲了巨额的联邦税收。美国国内税务局的数据显示,遗产税在2008年创造了265亿美元的税收。
根据政治常识,由于担心激怒选民,在选举年不会对遗产税法规进行修改。加上美国政府债务已超过10万亿美元,恢复征收遗产税会增加政府收入,因此几乎没有人认为遗产税零税制会维持很长时间,遗产税复征是必然,只是起征点和税率定在什么水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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