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定胜律师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我国的法律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加以区分,婚姻存续期间的“他权利”同样值得保障。
因福建这一立法规定仅赋予了妇女的单方调查权,对如何平衡夫妻双方的平等权利,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冲突,值得各级立法机关探讨。
例如,若家庭财产主要由女方获取,保管和处分,男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进行财产状况调查,是否会造成男方权利保障和救济的不平等。
法律具有指引作用,在于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行为。
福建这一地方立法,是结合地域情况的一项有益尝试,契合当下婚姻中大多数以男性控制财产的实际情况,保障了妇女在婚姻中的财产知情权。
但希望后续立法机关根据条例的实施情况调整完善,以保障夫妻关系中的双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