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法明确妻子可查询丈夫财产!网友问丈夫呢?律师:要避免引发新矛盾冲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4-11 19:21   

也有不同的声音——

“会不会是根据福建本省的情况制定的?”

“只有女方可以申请,男方要申请只能去法院申请调查令。”

“可以查是好事,能做到男女平等,可以查询彼此就行。”

“妇女可以查男方,男方可以查女方吗?如果双向可查,支持。如果只是单向的,坚决抵制。”

“相当一部分是靠婚姻中的另一半敛财!婚姻制度已经崩塌,不论男女,婚前协议要签好。除非门当户对,不然不如不婚。”

“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规定就不可以直接点,写上夫妻之间可以互查,这很难吗?一定要搞得有点男女对立?”

“女性需要家务补偿,男性需要工作体力补偿!男女需要平等。”

“保护婚姻内女性合法权益可以理解,但男性的合法权益同样也需要保护。之前就有过男的在外面累死累活挣钱,但家里钱却被偷偷转移的案例。”

“男女双方均可互查对方财产才是夫妻。只查男方不查女方也不能体现男女平等。现在的婚姻男女都防备着对方。还是富二代父母聪明:房车都挂自己公司名下写自己名字。儿子就领月工资。至于后续花费都需要报账。所以不倒贴他人自己也别贴。 ”

“如果都到了要查对方财产的时候,还能称为夫妻吗,已经快变成仇人了,不能白头到老,相守以沫,不如潇洒走一回。”

对此,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的李定胜律师认为,夫妻间负有忠实义务,共同享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权和平等处分权。

但现实中,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不少女性因专心照顾家庭和小孩,缺乏对家庭财产的了解,在婚姻出现危机时,财产权益往往无法得到保障。

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主要是通过诉讼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进行财产状况调查。

现福建立法规定妻子可查询配偶财产,实际是赋予了妻子在诉讼之外对配偶财产状况的单方调查权,对保障“她权利”是一大进步。

可以保障妇女对家庭财产状况的知情权,公平地处分和分割财产,有助于保障妇女权益。

李定胜律师指出:然而,这一规定也会带来一些挑战和争议。

例如,如何确保妇女查询行为目的正当性,避免滥用查询权利侵犯配偶的隐私权;妇女查询财产的范围是否包括婚前财产。

橙柿互动同时也注意到,针对福建这一条例,有声音指出:保护妇女权益不该是一方享有特权。

有评论称:要强调的是,因为这部地方立法是《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只单向度规定了女性的调查配偶财产权。

而基于《民法典》的男女平等原则,男性也应被赋予同样的调证权,让夫妻共同财产处于彼此透明状态,以更好地维护婚姻家庭关系,而这也是未来立法的方向。

希望“她权利”只是一个开始,男方的调证权也尽快落地,从地方立法上升为全国立法。

另外,关于夫妻双方查阅财产,其实国内其他省市早有先例,不过支持的是夫妻互查。

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2011年1月发布的《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该《规定》第三十五条表示:《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并未写明有效期。

2012年,广东省江门市曾发布《江门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其中第二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可以持身份证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依法为其提供相关情况。

该《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程潇龙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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