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法明确妻子可查询丈夫财产!网友问丈夫呢?律师:要避免引发新矛盾冲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4-11 19:21   

都市快报讯 福建立法规定妻子可查询配偶财产消息一出,相关话题立即冲上热搜。

3月27日,《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4月9日,微信公众号“福建人大”发布《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进一步阐述了该条例。

橙柿互动注意到,除此之外,该条例第四十一条还明确——

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

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认为记载的权利人、标的物、权利比例等事项有错误的,有权依法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有关机构应当按照其申请依法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不过,令人疑惑的是,2023年10月23日,当地发布了《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

其中第四十二条“财产查询”是这样描述——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草案里是“夫妻一方”的,但是公布的正式条例却变成了妇女单方。

该条例公布后,立刻引发公众热议!支持者的声音认为,这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进步。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程潇龙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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