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竹立家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的召开,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进程全面提速,新时期新阶段的发展理论日臻成熟。以“全面深化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新常态”、“四个全面”等“关键话语”为核心的“国家治理理论框架”基本形成,社会主义“发展文本”深入人心,为未来五到十年乃至更长时期中国社会主义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为“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实现“新常态”、迈上新台阶提供了清晰的理论指导。
特别是“四个全面”的提出,从发展目标、发展动力、发展保障、改革重点等方面进一步明晰了“治国理政”的新思路,并以“全面”为核心,强调了未来改革与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特征,既明确了发展目标和价值,又指出了发展方法和路径,为新时期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首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我们知道,社会主义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较为高级的阶段,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获得较为全面的丰裕与提升,社会的和谐与人民的幸福得到了基本保障。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发展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既标志着中国社会步入“现代性”社会,也标志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因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指一个社会的“整体性目标”,是一个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全面、协同、和谐发展为价值取向的“综合性目标”。在经济方面,如果一切正常,到2020年,中国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达到中上收入国家水平,实现物质生活较为“丰裕社会”这个目标基本能够实现。但我们还需要在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环境建设等方面大做文章。就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问题主要不仅在物质层面,而是在体制机制和价值层面。从体制机制层面来看,小康社会首先是一个实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公正社会”,特别是社会财富的“公正分配”问题。财富创造出来了,关键是怎么分配,这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也是一个体制机制安排问题。从价值层面来看,社会发展了,人民富裕了,社会公众精神方面的需求也会越来越高,权利意识也会越来越强。因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制度环境培养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理性国民”,建立一个“诚信社会”,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环节。
其次,全面深化改革是推动新时期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要保证社会主义社会和谐、持续、稳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文明不断进步,一个基本动力就是按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按照宪法的原则和价值“全面深化改革”。从理论上讲,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分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社会的复杂性程度增强,问题领域增多,改革的难度增大,这是客观现实。因此,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有两个关键词:一是“深化”;二是“全面”。所谓深化,就是改革必须在纵向上深入到法律层面、制度层面,必须按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关于“公正价值和公正制度”的要求,建立一个通过法律和制度保证的“公正的社会”,全面提升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质量”;所谓全面,就是改革必须在横向上实现有序、有效、多领域、多环节的“制度联动”,必须按照“社会工艺学”的理念,在制度安排上精雕细琢,通过制度之间的协同推进,形成良性运行的体制机制,共同推动社会主义“公正的社会”的实现。
再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向善有序”发展的保障。与传统社会注重宗教治理和道德治理不同,在当代文明世界,国家治理的主要工具和手段是法律规则。换句话说,任何现代化的国家都是依法依宪治理的国家,依法治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本标志。从社会哲学的高度来看,在现代社会,人的社会行为主要依据两种规则:一是道德规则;二是法律规则。道德诉诸于人的“良心”,强调人的自律,目的是追求人的崇高和尊严;法律诉诸于社会“强制”,强调社会的“他律”,目的是追求社会的秩序和安全。当然,从辩证的角度来看,人的道德行为和法律行为是相互联系的,法律规则是人的社会行为的基础,这也就是说,法律是人的行为的底线,而道德则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因此,一个具有“现代性品质”的社会或一个“理性社会”,是一个由“理性国民”所组成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得到了高度的统一。人只有知道并拥有了基本的法律权利,才会自觉地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才会变成一个按照法律规则行为的“理性人”。在一个社会中,只要人人都讲规则,道德就会自然回归,人性就会向善有序。这就是说,我们要成为一个“道德的国度”,必须首先是一个“法律的国度”,社会的整体文明程度才会提升。而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会保障社会主义社会有一个文明和美好的未来。
最后,全面从严治党是社会主义社会长治久安、全面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保证改革措施和“法治国家”落到实处,在目前的发展阶段,重点就是从严治党。因为我们党是执政党,所以从严治党就必须落实到“从严治权”上,只有这样,“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目标才能实现。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力推进的“八项规定”、“反四风”、“走群众路线”、“反腐败”等,都是从严治权,规范权力的运行的重大举措。我们说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其中最基本的内涵就是“权力体系现代化”。换句话说,从政治文明的角度来看,任何现代化治理的国家,都是“权力体系现代化的国家”。所谓权力体系现代化,一般来说有三个公认的标准,即廉洁、廉价、有效,三者缺一不可。简单地讲,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取得辉煌成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能不能得到巩固,人民群众能不能满意,关键在党、关键在权。所以说,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一系列从严治党治权举措,已经或正在取得良好的效果,赢得了党心民心,推进了良好的社会主义政治生态、权力生态、社会生态的形成。只要我们牢记社会主义的原则和价值,固守共产党人的良心,一切从人民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出发,通过从严治党“掌好权、用好权”,我们就会沿着社会主义道路打造一个伟大的国家,就会为人类的政治文明开拓出一条新路径。
总之,“四个全面”的提出,既是社会主义未来改革与发展的战略大纲,也是社会主义发展转型时期的重大理论创新。只要我们以“四个全面”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大局为重,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强化制度执行力,认认真真地把改革举措一件一件地落到实处,我们就会一步一步地接近我们的发展目标,建立一个人民满意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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