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日,有关媒体报道了“华山景区山顶宾馆米饭卖15元”的消息。该消息一经报出,得到了众多网友的评论和关注,景区在知悉这一消息后,也迅速的开展核实调查,今天华山景区就此事件进行说明,称事发宾馆位于华山东峰,食材及生活垃圾需人工运输,成本较高;经营点实行明码标价、自愿消费原则,不存在消费欺诈等问题。(5月3日《华商报》)
一碗米饭要价15元,关于贵不贵其实无须辩驳,关键是看贵得是否有理由?根据该景区经营方的回应,理由无非有二:一是成本高;二是自愿消费,没有强买强卖。考虑到景区的现实条件,成本偏高,倒也是不能理解的。再者说,无论是成本还是价格,都能体现到数值上来,通过摆出具体的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利润,再得出这15元一碗的价格是否公道,其实并不难。
遗憾的是,在经营方的回应中,虽然罗列出不少推高成本的名目,但是唯独不见最有说服力的数据,看不到数据,再站得住脚的成本罗列,那也不过是矫情的“诉苦”。毕竟,虽然成本偏高跟价格偏高会有必然的联系,但与一碗米饭能不能要价15元,实在没有直接的线性逻辑关系。而再放眼到菜谱其他价格来看,动辄这菜价就带6或8,看起来虽然“顺眼”,很明显是没有经过合理的数据运算,虽不说是随心所欲,但至少也能看出其中的“歪门邪道”。
事实上,在回应中后文的一句话,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所谓的“成本偏高说”,其实是有点苍白无力的。在回应的最后一段,有着这样的一句话:对于游客和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会认真整改,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降低和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逐步通过管理水平的提升调整回落山上餐饮及商品的价格。换句话说,这成本是可以降低的,餐饮及商品的价格是可以调整回落的,而从此前的“成本偏高说”来看,每一项成本似乎都是言之凿凿,不容辩驳的,而且也完全没有提及“管理水平”上的问题,为何在舆论聚焦后,这些“成本”问题就可以有得商量了呢?那么,一个直接的质疑是,此前罗列出的“成本偏高说”,到底是不是生硬的敷衍呢?
而关于“明码标价、自愿消费原则”,更是看起来苍白无力了。无论是价格法还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抑或是从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来讲,必须恪守的原则包括公平、公开、公正等,那么从这以15元米饭价为代表的菜谱来看,虽然是“明码标价”,也确实没有发生类似“导游破口大骂旅客”的事,但是,这就是能说明这公平、公开、公正了吗?从公平来讲,能看到消费者的话语权吗?从公开来讲,除了看到菜谱上的价格,消费者又还能看到什么信息呢?所谓的明码标价、自愿消费,这不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问题,而是在市场大环境下,基本的交易原则和行为规范。
作为景区配套的餐饮机构,其最应优先保证的功能在于景区服务,做好了服务,又能恪守市场交易原则,其在牟利上的追求才有正当性。以简单粗暴的“成本偏高说”和“自愿消费说”来搪塞舆论,不过是漏洞百出的自说自话。当一碗米饭都看不到公道,又何来的景区形象呢?当自身形象不再,游客们所能选择的自然是用脚投票,到那时,恐怕就不是一纸“回应”所能摆得平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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