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们需要A型血,因为A型血的人情商高。”南京的小陈在某单位招聘中一路过关斩将,在笔试、面试中顺利晋级,原本以为获得心仪的职位十拿九稳,想不到最终却因自己的血型和用人单位要求的血型不一致而落选。(12月28日中国广播网)
“A型血的人情商高”,这种伪科学思维简直不值一驳。缺乏严谨的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没有大量的医学实验结果证明,如何得出某种血型优越的结论呢?更何况,劳动权是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除了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人们有权按照自身情况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担当社会职务。很显然,“非A型血者情商不高”这种先入为主的判断不仅缺乏科学依据,更与国家法律规定背道而驰,以此为由挤压求职者的就业空间根本站不住脚。
在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今天,就业歧视已经不只是乙肝患者、艾滋病毒携带者等特殊群体面临的问题,普遍存在的就业歧视现象,呈现出由“潜规则”向“明规则”发展的显性化倾向。“星座招聘”、“血型招聘”,这种盲目求新、求怪的思维真能招到合适的人才,还是让用人单位在愚昧的盲区中越陷越深呢?
更需要追问的是,招聘方为何如此热衷于在招聘标准的设定上花样翻新呢?这无疑是因为其拥有几乎不受限制的强势话语权。对于大多数毫无社会资本的求职者来说,在弱势情势下无法制衡与博弈,只能让自己尽量符合招考条件,而不可能对招考条件提出任何质疑。反就业歧视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保障平等就业权利的机制严重不足,在现时情景下,求职者也只能隐忍不发,在内心舔舐深深的无力感与挫败感。
一方面是招聘方在制定招考条件上按照自己的意图强力行事,另一方面是求职者的权利困境,由此可见,就业歧视有观念上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制度层面的。除了加强就业者的权利意识,我们亟需制定一部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让深陷就业歧视中的“沉默的大多数”拥有凭恃和武器,并且通过法律的强制推广,令平等就业的价值理念真正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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