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忻州市,被当地有关部门称之为“市委市政府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落实科学发展观,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和“市直机关干部安居乐业的载体,实现安定团结、稳定大局的有效保障”,并不遗余力加以推进的首例限价房项目,不仅专供市直机关,而且被公务员大肆高价倒卖,从中牟利至少五千多万元。市民说,多少家庭“望房兴叹”,限价房成了机关干部的“提款机”。(据4月20日《经济参考报》)
打着所谓的“民心工程”幌子而实施的限价房项目,竟然成为了山西省忻州市广大机关干部与民争利的“提款机”,这样的“民心工程”,是违背民意的,是不得人心的。在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着力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全面实施民生工程,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新形势下,在山西省忻州市居然出现了限价房沦为官员“取款机”这样的荒唐事情,这无疑是当地党委、政府的羞耻。而这样的党委、政府又怎能赢得民众的信赖呢?用限价房让广大机关干部共享“福利”,难道不是集体腐败?
这些年来,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进程中,党中央、国务院结合民众所需、所盼、所愿,推出了多项利民惠民工程,而采取各种举措抑制房价上涨,并着力保障低收入家庭有房住,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限价房政策,本来是政府为了抑制高房价 ,动用公共财政补贴中低收入人群,以解决他们住房困难的惠民工程。然而,在山西省忻州市,打着“民心工程”旗号而实施的限价房项目,居然成为了“惠官”工程,这样的“民心工程”,无疑是权力福利的遮羞布。
根据忻州市政府2008年初编制的《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发展规划(2008—2010年)》,忻州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15000户,其中无房户为7400户。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人均10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为23992户。面对这么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然而,忻州市却把限价房摇身变为“惠官”工程,而对于当地不少官员来说,他们在拿到限价房后纷纷转手出卖,并纷纷因此而大赚一笔,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官员们这样的举措,怎能不让百姓感到心寒?
在“利民”与“惠官”的选择面前,山西省忻州市选择了“惠官”。对于当地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们来说,难道对于这样的情况毫不知情?如果不知情,则意识着官员的失职,如果知情而不及时制止,是暴露官员的无所作为,甚至,其背后有可能窝藏着见不得人的猫腻。不论如何,让限价房沦为官员的“提款机”,都是违背民意的,也终究是要被“问责”的。如果这真是一件见得阳光的好工程,那么,忻州市为何在上报山西省建设厅的规划中,把该项目定性为“限价商品房”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