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出通知,《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本月初,媒体就2010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展开热议,主要是“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被认为不切实际,还涉嫌行业利益之争。车主反应强烈,厂家与自行车协会也奋起反弹。
如今,一句暂缓实施,算是搁置了争议,市场利益如何共同开发,仍是任重道远,结果难料。不管国标委此举是顺应民意,还是顺应厂家的意见,在极具争议性的问题上果断踩刹车,不致硬着陆后失控而乱象丛生, 如此“知错就改”,值得肯定,总比为了面子强推霸王条款要好。
诚如通知所称,标准既要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方面的要求,又能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只要本着这个思路,在集思广益之前,叫停拉回本已上弦的箭又如何呢。
与一些部门借专家媒体之口先放个测试气球,然后视情况出面证实或否认,既达到目的又不丢面子。国标委直接将标准捅出,然后又暂缓实施,撞到南墙再回头,对公共政策的推行似乎显得不够老练,“经验不足”。笔者以为,国标委的出尔反尔不仅不“掉底子”,反是诚实的表现。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标准不符合现实,就要勇于自我否定。
但观诸有关部门的操作手法,对国标委的“暂缓实施”也不敢抱多大希望,不知是真的要重新开始,贯以科学决策、民主论证,还是玩缓兵之计。因为那种刚辟谣成品油暂不涨价,没几天就半夜宣布上调;先否认民用电87度红线不存在,又留一个由各省份自定标准的尾巴;刚有专家称将取消乙肝体检条款,没几天又辟谣了。诸如此类的经验靠诉我们,对有关部门的放话要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总之是不必当真的。
作为公众,我们总是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到最后才知一些部门盘算自己的利益是最真,热闹全是他们的,于老百姓,还是什么都没有。
不知道国标委是诚实的孩子还是不更事的少年,如果这种知错就改是真心的,也不知能真多久,“长大”后会不会成了别的什么委,变得一样的世故圆滑,玩起虚晃一枪的把戏来糊弄我们。
先给点掌声鼓励吧,愿国标委不让神州父老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