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有业主代表赶到望麓园街道办事处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记者以其朋友身份同往。“意见书”写道,经调查,金地大厦没有成立合法备案的业委会,由于开发商消极配合,导致业委会依法成立障碍大。少数业主违法“住改商”的行为没有征得其他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违反了《物权法》规定,侵害其他业主的利益。 业主的合法权益受侵害后,无法通过业委会正当维权。针对该问题的症结,望麓园街道办事处在“意见书”中表示,将加强指导,加快推进金地大厦成立业委会,保障业主依法维权。要求富雅坪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工商、公安派出所、城管、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实际效果回应业主的关切。 该街道出具的另一份“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中提及,业主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针对金地大厦存在的消防通道被堵塞存在消防安全、住改商经营家庭旅馆涉嫌无证经营和偷税漏税以及治安隐患等问题,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 何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业主代表多次询问,但未得到确切时间的答复,该业主代表拒绝签收上述“意见书”。 建议 明确具体的职能部门为主体责任单位 长沙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吕新光递交的议案为“关于整顿湘雅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周边住宅楼内‘家庭旅馆’等‘住改商’乱象的建议”。 吕新光分析认为,家庭旅馆存在着旅客混住、无身份查验、缺乏监控和消防设备、卫生不过关及深夜扰民等问题。藏身住宅楼内较为隐蔽,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住宅楼内从事经营活动,外来人口随意出入住宅和小区,给社会治安和消防留下了安全隐患,增加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若无证家庭旅馆等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不仅影响到业主的居住及安全,也是对其违法、侵权行为的放任,将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甚至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造成不必要的其他冲突。 吕新光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明确把“住改商”纳入执法部门的监管范围。明确一具体政府职能部门作为主体责任单位,以免业主投诉无门,多个部门相互推诿现象。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合作,社区居民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疏堵结合。对住宅小区内“住改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属无证无照经营的,由各相关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已领取营业执照的,由相关监管部门配合,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二是建议明确街道办、社区在“住改商”中的职能作用,各街道办事处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对辖区内“住改商”行为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制止。对收集到的“住改商”行为信息,经劝阻无效的,3个工作日内抄送相关职能部门。 三是建议将违规“住改商”行为与社会诚信体系衔接。将拒不整改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公布整治办电话,广大市民监督并举报所发现的“住改商”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