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极公司:经销商夸大宣传 已停止其资格 家长:不能撇清无限极公司的关系 无限极公司媒体事务部门负责人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说,协议是经销商拟定的,60万的补偿,也是经销商出于对田女士女儿身体的关怀需要,作出的决定:“媒体报道的这份和解协议,是经销商拟定的,跟田女士进行商议使用的。公司的行政员工是责成经销商处理此事,参与协调。从现在了解的情况看,最初经销商与这个田女士达成的协议是60万,但也是经销商自身出于对田女士女儿身体的关怀的需要,做出了一个决定。” 无论是昨晚发布的情况说明,还是接受媒体采访,无限极公司的观点很明确:经销商在夸大宣传,“这位樊乐女士的确是我们公司的经销商。从目前我们了解到的状况来看,樊乐在向田女士销售产品的过程当中,明显存在夸大宣传的行为。对此我们已经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了相关处理,(2019年1月16日)停止了樊乐的经销商资格。事件进一步调查情况更加清晰之后,我们会持续跟进处理此事。” 但是,田女士并不认为,一句“对经销商的管理措施不力”,就能撇清无限极公司总部与此事的联系:“有好几种产品上面没有明显标注孩子能吃还是不能吃,都没有写。其中有一种‘常欣卫口服液’上面写着‘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我打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4008001188的电话,他当时就说这个产品的性质很温和的,如果孩子的病是医院确诊的,这个就可以给孩子吃,并且加大(服用)量也没有任何的副作用,有很多小伙伴都是在加大量服用以后取得了很好的疗效。” 更何况,樊乐在当地经营所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早在2017年9月7日就过期了,而无限极直到16个月之后,才停止了樊乐的经销商资格。商洛市商州区食品药品监察大队队长张刚珍昨晚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说:“去年消费者田女士投诉我们当地一个商店,叫常欣商店,投诉说这个商店销售无限极的产品。第一次投诉说是无证经营,我们去查,确实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了,所以我们就立案查处了。” 张刚珍说,因为没有发现投诉产品有治疗功效的证据,店主也不承认虚假宣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监管部门没法处理。食药监察大队也曾主持调解过,店主给田女士退还了一部分货款,赔偿部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常欣商店被查处之后,店主就把商店转手给别人了。 无限极公司媒体事务部门这位负责人昨天下午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称,目前,公司已经联系相关部门对相关产品进行检测鉴定,并对田女士女儿的身体健康进行全面检查:“我们非常愿意由田女士选择陕西或者是她信赖的其他的三甲医院,由我们公司出资,陪同其女儿进行详细的身体检查,寻找这个治疗方案,争取帮助孩子早日康复。另外我们也在今天(17日)主动联系了陕西当地的卫健委、食药监部门,希望能够对田女士提及的产品在市场上做抽样的检测,看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目前我们也在等待这个检测的结果。” 无限极公司昨晚的情况说明中称,田女士拒绝了公司提出的对其女儿进行检查和治疗的提议。田女士昨天深夜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说:“我整整找了一年了,我去无限极陕西分公司,我带着孩子去找他们,他们人在哪?孩子病成那样的时候,我去你们公司讨说法,你们公司有人管过吗?现在孩子情况稳定了,他告诉我现在要给孩子去做检查,有这个必要吗?人的健康是不能用钱去衡量的。我有时候就特别回忆孩子那双漂亮的眼睛,白是白,黑是黑的。再也回不去了……” 无限极公司表示,希望能通过行政监管部门的介入,对田女士使用的产品在市场上做抽样检测,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田女士女儿的症状与无限极产品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截止发稿前,还没有政府监管部门宣布介入调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