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海关官方微博@大连海关12360服务热线1月6日消息,对前期网络出现的反映我关关员管兆津生活作风问题的有关情况,大连海关立即对当事人停职并开展调查。 消息指出,在履行对管兆津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过程中,又收到反映“管兆津包庇协助走私、贪污受贿”等新的问题线索和网络反映,大连海关高度关注,已决定按照纪检监察工作程序要求将上述问题线索予以合并查处,并于2018年12月19日成立了专案核查组。 大连海关高度重视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关,将对管兆津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并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信: 管兆津,男,37岁,党员,2016年从武警沈阳支队副连职岗位转业到地方,任大连海关监管通关处查验管理科主任科员(入关职级不符合规定),在婚内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举报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管兆津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勾结,虚增采购商品价值,骗取采购经费,谋取私利;伙同其他关员,包庇纵容走私,帮助多任海关领导及多名专职代购多次逃避海关查验,进行逃税、漏税,数额巨大。具体内容如下: 一、生活作风糜烂 我是现役军人,也是管兆津的合法妻子,管兆津婚内出轨,长期与十多名女性非法同居或发生性关系,破坏军婚; 二、包庇协助走私 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包庇纵容走私,帮助多名专职代购多次逃避海关查验逃税、漏税,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及放纵走私罪; 三、收受贿赂 利用职务便利违法违纪,谋取大量私利,收受贿赂,涉嫌贪污受贿罪; 四、违法贪污 利用职务便利与宋伟勾结,虚增采购商品价值,骗取采购经费,谋取私利,实施贪污犯罪,涉嫌贪污受贿罪;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1、从事营利活动,谋取巨额私利。 2、传授逃检方法,帮助他人逃税。 3、违反八项规定,违规收受财物。 4、隐瞒个人污点,不按规定报告。 5、使用违假证件,进行违法犯罪。 6、欺骗组织信任,长期撒谎骗假。 管兆津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毫无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工作人员处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并涉嫌违法犯罪,数罪并罚,应予以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