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将这一情况向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反映。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向售卖进口水果的商贩索要入境检验单、报关单,商贩面露难色,说无法出具,“火参果,一般是进口的,是南非产的。(你的货单呢)货单我们没有,我们是代卖的。” 当执法人员询问商贩这些水果是否真的是进口水果时,此前说百分之百是进口水果的商贩,却开始犹豫,她说她的水果也是从别的批发商那里批来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进口水果必须有海关签发的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输出国家、地区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并保存相关的进货单据,以便对水果来源进行追溯。然而,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这一处批发市场检查时发现,大多数的商贩都无法出具相关证书。 当地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调查水果产地来源 确认后将依法处罚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科副科长何亮告诉记者:“目前来看,这个市场确实有一些商户称是进口的,但它不在海关进口名录中,我们要通过调查看这个货是从哪来的,它这个产地究竟在什么地方。” 何亮表示,待确定这些水果来源后,方能确定这些所谓的“洋水果”到底是走私的,还是虚假宣传:“刚才我们看它虽然有一些日文、英文,但包装盒上的产地就是在国内种植的,只是品种可能是国外品种,这牵涉到可能虚标产地。如果是这种情况,我们会依法进行处罚。” 律师提醒:商家或涉嫌虚假宣传甚至走私 消费者可投诉维权 看来,遇到“洋水果”,大家还真得加个小心,监管部门更得主动作为。那么,如果这些“洋水果”真的名不副实,商家要承担什么责任?消费者又要注意些什么呢? 江苏泓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紫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也规定,伪造产品产地的,将面临被罚款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