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年轻妈妈孔令群,她的户籍栏上性别信息为“男性”。因户籍性别不符,她不仅办不了身份证、结婚证,也不能办理女儿的出生证明,这使得孩子的户籍及今后的上学都会受到影响。自2010年起,她和家人前去派出所更改户籍信息,多次被要求提供一份三甲医院开具的“性别鉴定证明”,证明自己是“女性”。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回应称,基层户籍民警对性别变更政策理解不透,对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意识。当地派出所核实相关情况后,于8月7日已更正相关信息。据记者了解,目前,孔令群的户籍问题已经解决,身份证也在办理中。 据孔令群回忆,2010年,她去合肥公安局新站分局磨店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发现自己的性别信息登记为“男性”。因信息不符,磨店派出所没有给她办理,要求她去区划调整前的龙岗派出所开具自己的原始档案材料。“他们说我的档案找不到了,就给我开了一份‘档案已遗失证明’。”孔令群说,龙岗派出所没有找到她的原始档案。 之后,孔令群和家人花了一段时间四处找人,陆续开了村委会证明、学校证明等材料。再次来到磨店派出所时,经办民警告诉她,按照规定必须要去三甲医院开具一份“证明自己是女性”的性别鉴定证明才能办理。 孔令群有点蒙,“我从小到大的照片也都在,这么多材料怎么就证明不了呢?” 据了解,孔令群是父母抱养的女儿。对于原始档案和户籍性别不符等问题,养父母也不清楚当年的情况。 18日下午,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一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理论上,要想改成女性,就要证明自己是女性。一些基层户籍民警对性别变更政策理解不透,把握政策有点“教条主义”。也怕办错了被追责,所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性别鉴定证明”。该负责人称,基层户籍民警理应主动深入社区进行调查,协助当事人出具证人、证言等材料,以便更改户籍信息。“农村户口原本管理也不严,此事涉及两个派出所的区划调整,增加了事件处理的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