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黄和优酷,就像冬夏两个季节一样格格不入。
被自己熊孩子花掉了1.5万后,的哥老黄和优酷之间的拉锯战已经引起了网友和杭城多位知名律师的关注(详见本报7日A7版《熊孩子玩手机游戏11天花掉1.5万元 优酷:充值成功,不能退款》)。
近10万次的点击,让这条新闻,迅速占据了热搜榜。多位知名律师也给本报96068热线来电表示,优酷的这种处理方式值得商榷。
有同病相怜者打来电话:
我家熊孩子打游戏花了2万多
“退”,这个字眼昨天在腾讯大浙网几乎“刷屏”。该网编辑张云明在中午11点左右对这条新闻进行推广。“按说这是一条比较普通的社会新闻,但几个关键词很引人关注。” 张云明说,这几个关键词是:10岁小孩、游戏充值、1.5万人民币。“手游越来越普及的时候,如何处理好孩子的误操作,如何把控手机支付宝账户的安全让很多家长担心。”
而本报官方微信平台推送了这条新闻后,“退款”变成了热词,4.2万次阅读率让网友的评论来得异常热烈。来听听网友的意见——
@“见过烟云”:既然父亲不知情,孩子支付了大额财产,收款方应当给予退款,毕竟孩子只有10岁。
@“一江南”:这其实是一种被消费,说难听点就是利用小孩子的好奇心设置了消费陷阱。动不动就出现998这样的消费账单,即使是大人也很难负担。而且全民枪战这类暴力游戏应该有明确的限制未成年人的规定。
@“吃糖的鱼”:防火防盗防熊孩子,但父母要同时承担责任——对孩子没有进行正确的教育,更没有对孩子玩游戏进行正确引导。
……
除了鸣不平的,“同病相怜”的也不在少数。最郁闷的徐女士,她的孩子也被这个手游“套”走了一笔钱:2.41万元。“从去年6月份开始,断断续续都在玩,暑假期间花费更加集中。”
她的孩子今年13岁,几乎采用和小黄一模一样的手法,唯一的不同是:小黄玩了11天,自己儿子玩了1年多。“我看到你们的报道才去查消费清单,果真看到很多条收费方为某网站的付款记录。”
她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马大哈,因为自己开着一家规模中等的服装店,每天都有不少交易来往。而儿子也删除了相对应的付款短信提醒,所以她也一直蒙在鼓里。“如果不是去查收款方的明细,很难发现已经被零星支付了两万多”。
杭城多位知名律师力挺“退款”
优酷表示正在商量退款可能
昨天上午9点开始到昨天下午6点,本报先后和优酷方面进行了4次沟通。
优酷方面最后表态:会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以确定能不能给黄先生退款,如果可以的话,再协商具体退款的金额和方式。
而这件事不仅在网络持续发酵,亦引起了杭城多位知名律师的关注。
6日接受本报采访的浙江飞扬律师事务所汪红飞律师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满16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10岁的小黄并不完全知晓游戏币和实际金钱的密切关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这种‘相适应’一般是指生活必需品。”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梅宁律师同意汪红飞的看法,他对本报96068热线说,游戏不属于生活必需品,应当不能被划分到“与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内容中,其形成的买卖合同并不能被认定完全有效。
“准确地说这是一个‘效力待定’合同。”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某知名律师认为这种“效力待定”合同只有在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的追认后方才有效。
而小黄的所有付款、转账行为并没有得到父亲的许可,优酷方面也没有得到老黄的确认,所以老黄提出的退款要求合理。
“当然,作为监护人的老黄没有正确引导孩子游戏,没有妥善保管好最为隐秘的如银行卡号、支付宝账号、付款密码等信息,也有明显过失。所以也应当承担较大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