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一名八旬老人,认为她的两名儿子并没尽到赡养义务,于是将他们告了上法庭,而在法庭上,两名儿子竟称自己并非老太太的儿子,并要老太出庭对质。近日,一审法院判决两名儿子各向何老太支付赡养费300元,该案目前正在二审审理当中。
两儿子要老母亲出庭对质
顺德陈村镇的何老太今年已经81岁了,今年3月,她将自己的两名儿子告上了法庭。她表示,她和丈夫育有五名儿女,丈夫于2005年身故。平时她和大儿子阿开居住,平时生活也由阿开照顾。不过,她的另外两名儿子阿泉和阿权没有尽到子女赡养母亲的责任,也从未主动向原告支付赡养费,更没有照料原告的生活。
“我现在年老了,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生活上需要他人照顾。”何老太说,阿泉和阿权应该支付赡养费至其终老,并且各自承担她今后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一审开庭当天,何老太并没有出庭,只是委托了律师。
“她(何老太)在我们各自的结婚前,分别告诉我们,她并不是我们的亲生母亲。”在法庭上,阿权和阿泉对自己不赡养何老太的原因,显得相当让人震惊。不过他们表示,当时何老太并没有告诉他们亲生母亲是谁,他们要求何老太出庭对质。他们还称,在父亲死亡时,何老太就已经承诺过由她自己独自生活,父亲留下的财产,至今她都没有向儿女们公开。
何老太最终还是没出庭对质。她的律师出具了村委的证明文件,证明包括阿泉和阿权在内的五子女均是亲生的。
一审判决各付300赡养费
由于有村委的证明材料,顺德法院并没有采纳阿泉和阿权的意见。
顺德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已是八十多岁高龄的老人,且身患多种疾病,生活难于自理,其子女应对其履行赡养义务。虽然何老太有部分收入来源,每月收入大约1000元,但其个人收入已不足以满足其生活及其支付自费部分的医疗费需求,因此她主张阿泉和阿权给付其赡养费,理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阿泉和阿权每月各向何老太支付赡养费300元。阿泉和阿权随后不服提出上诉。
据了解,该案目前已经在二审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