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我就不还了,若中奖,咱俩平分奖金。”这句被票友间调侃的玩笑话,竟成为现实。菏泽市东明两男子在某彩票投注站购买彩票,一男子使用另外一人的10元钱购买了5注彩票。“你中了分我一半,我中了分你一半。”两人当场达成口头协议。然而次日开奖,该男子购买的彩票中了600万,他却后悔了,其朋友将其诉至法庭。
“若中奖,咱俩平分奖金”
东明的邓某和宋某为朋友关系,两人同在广东打工,工作之余都有买彩票的爱好,但运气皆不佳。
2012年8月25日,邓某、宋某及几位朋友一同来到广东省某市一家福利彩票投注站,购买彩票。宋某先是使用邓某上期中奖15元的彩票换购了5注,工作人员找零5元。随后,宋某便将找回的5元现金及兑过奖旧彩票一起还给邓某,即相当于宋某利用邓某的10元钱购买了自己的5注彩票。
10分钟左右,邓某自行从宋某裤兜内拿出4张100元钞票,用其中的10元购买了他的5注彩票,而当邓某将剩余的钱还给宋某时只有380元。于是,宋某要求邓某退还多用的10元钱,而邓某不同意退还。“这10元钱我不给你了,今天我们俩买的彩票算我们两人合伙,你中了分我一半,我中了分你一半。”邓某的这一说法得到宋某同意,就未向其索要10元钱。然而,令两人没有想到的是,次日开奖后,邓某所购买的彩票中得一等奖600万元,除去所得税,邓某实际领取中奖款有480万元。但是,对于自己中得大奖一事,邓某一直未告知宋某。
口头协议受法律保护
事后,邓某中得600万大奖一事被新闻媒体报道,被蒙在鼓里的宋某方才得知。邓某一直在隐瞒自己中奖一事。于是,宋某找到邓某,向其索要一半中奖款,而邓某拒不支付。宋某见邓某反悔,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广东省某市第一人民法院。
该案争议的焦点为双方所作的证言,孰更具真实性?被告邓某有无向原告作出“若中奖,平分奖金”的承诺?邓某还辩称自己从未与原告宋某签订或达成书面合同合伙购买彩票;双方也未达成口头协议合伙购买彩票,并质疑被告提交的证据与事实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双方均应按照约定享有权利及履行义务,故被告在领取彩票中奖款后,应当依约定想向原告支付一半中奖款。
为逃避还款外逃被刑拘
记者了解到,在广东省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受理该民事纠纷后,一审判决被告邓某向原告宋某支付一半彩票中奖款。一审结束后,邓某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事后,邓某一直未履行判决,宋某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邓某外逃。2015年3月,东明县公安局接县人民法院提出的案件移交请求后,缜密侦查,多方查访,最终确定嫌疑人邓某在河南省某地的落脚点。
6月30日,刑警三中队民警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邓某抓获归案。
目前,嫌疑人邓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东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