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真的天生是马路杀手吗?让数据说话吧。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东莞驾驶员数量男女比例约为7:3,但是去年发生的4214宗交通事故中,女司机仅发生事故447宗,仅占事故总量的10.6%,即九成事故是男司机造成的;发生死亡的462宗交通事故中,女司机全年仅20宗,不到男司机的1/22。
上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布的今年第一季度交通肇事案分析报告显示,19宗已判决的交通肇事案司机全都是男性。
昨日,该院又再次发布危险驾驶案分析报告,报告仍“剑指”男性,在已审结的34宗危险驾驶罪案件中,34名涉案人员全是男性。
一直以来,江湖上流传着女司机的各种传说。每次有关女司机开车的新闻都能引起网友热议,各种调侃的“段子”在网上流传,这一幕幕真实的新闻事件更是让女司机被冠上了“马路杀手”的“恶名”。可是数据显示,女司机是被“妖魔化”了。
九成交通事故由男司机造成
据交警部门统计,截至目前,东莞市一共有驾驶员2117513名,其中男性驾驶员1498762名,女性驾驶员618751人,占驾驶员总数约30%,男女司机比例约7:3。
据悉,这61万多名女性驾驶员,绝大部分是为自己、为家人开车。一部分在公交、出租、企事业单位和各种公司,为他人开车。
根据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的统计数据,2014年全市共发生涉及驾驶员一般以上事故4214宗,其中涉及女司机447宗,男司机则为3767宗,女司机涉及的交通事故仅占事故总量的10.6%,只占到男司机事故总量的11%左右。
此外,全年发生死亡的交通事故为462宗,女司机涉及发生死亡的交通事故仅20宗,约占总数的4.3%,大大低于男司机的442宗,还不到男司机的1/22。
依据统计数据,如果按照造成交通事故比例来看,近90%的交通事故发生在男司机身上,虽然说男性驾驶员远远多于女性,但是从7:3的男女司机比例来看,女司机交通事故率还是远远要低于男司机。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80万辆,因此上述数据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难看出,这和人们认为的女司机开车不靠谱,出事多并不一致。
新手女司机也并非“马路杀手”
新手女司机往往被人们认为,极易造成恶性交通事故。但从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来看,一些数据可能会直接颠覆人们的传统印象。
比如,根据交警部门的统计,2014年全年发生交通事故4214宗,其中涉及女司机的有447宗,而再细分下来,被网友称为“神一般的存在”的新手女司机(驾龄2年以内),发生事故率其实并不是很高,仅仅为90宗交通事故,只占到女司机事故量的20.36%而已。
交警部门称,这一数据进一步为女司机“平反”。如果人们仅凭印象称女司机为“马路杀手”,或者说女司机不靠谱,对女司机来说非常不公平。
目前,东莞市一共有驾驶员2117513名,男女司机比例约7:3。
2014年发生的4214宗交通事故中,女司机仅发生事故447宗,占10.6%;发生死亡的462宗交通事故中,女司机仅20宗,不到男司机的1/22。
分析:
女性为什么出事故少?
据交管科民警介绍,从统计数据来看,女司机出大事故的不多,大多数都是比较小的事故。
他说,女司机驾车出事少,和其自身特点密不可分。女性多数礼貌谦让,一般较男性具备更好的耐力和毅力,不易产生厌倦,注意力集中,主观上提高了安全性。
同时,女性性格相对胆小、细心,驾驶车辆时谨慎、细致。
提醒:
女性开车不要穿高跟鞋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现在女司机越来越多,虽然女性司机有很多优点,但由于心理原因,她们开车还是存在一些隐患的,需要注意。
他建议,如果女司机留长头发,建议开车时一定将头发束起来。女司机喜欢穿高跟鞋开车,这会影响踩踏板的动作和力度。建议女性在车内放一些薄底、柔软的休闲鞋,开车时穿。
今年第一季度交通肇事案分析报告显示,19宗已判决的交通肇事案司机全都是男性。而在已审结的34宗危险驾驶罪案件中,34名涉案人员全是男性。
东莞市第三法院发布今年一季度危险驾驶案分析报告:
判了34宗
都是男司机
广州日报东莞讯 上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布今年第一季度交通肇事案分析报告,19宗已判决的交通肇事案司机全都是男性。
昨日,该院又再次发布危险驾驶案分析报告,报告仍“剑指”男性,在已审结的34宗危险驾驶罪案件中,34名涉案人员全是男性。
酒精含量最高达醉驾标准3倍以上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危险驾驶罪53宗,审结34宗,已结案件涉案人员34人。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分析称,以已经判决的34宗案件为例,今年第一季度的危险驾驶刑事犯罪呈现的主要特点为:犯罪主体以20~40岁之间的中青年男性为主,占全部人数的近八成。
在该院第一季度已结案件的犯罪主体34人中,全部是男性,并无女性司机,年龄最小的20岁,最大的60岁。其中以20岁~30岁之间的男性最多,有15人,其次为30岁~40岁之间的男性13人,两者分别占全部人数的44.11%和33.33%。
其次,经分析,夜晚“下半场”是事故高发时间,22时至次日凌晨4时是事故多发时期,占全部案件的58.82%。
再次,酒精含量超标2倍以上的人数逾六成。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在该院第一季度已结案件中,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2倍的有18人,达3倍的有3人,酒精含量达2倍以上的人数占总人数的61.76%,其中酒精含量最高的竟达266.72毫克/100毫升。
据了解,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5年第一季度共受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53宗,相比2012年的72宗、2013年的97宗、2014年的162宗,案件数量未出现明显下降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