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的女友未婚先孕产子后,身为父亲的贾某没有能力抚养,通过网络发帖将刚出生4天的男婴以8万元的价格卖掉。记者昨天获悉,贾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已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贾某现年25岁,陕西省人,其女友明某只有17岁。2012年3月,他们在陕西打工时结识,同年4月一起到北京顺义区打工。
到京后两个月,明某发现自己怀孕。贾某和明某商量,等孩子生下来就送人,贾某随后通过网络发布多 篇帖子,称有婴儿要送养,并在不同的帖子中明码标注要5万、6万和8万不等的抚养费。
2012年12月,大连的王女士给贾某打电话说面谈,还说要是女孩就收养,承诺给贾某抚养费8万元。因当时不知是男是女,双方商量等孩子生下来再联系。
2012年12月31日凌晨,明某生下一男婴,贾某告诉了王女士,王女士便从大连赶到北京顺义。本不想要男婴的王女士看到孩子挺可爱便答应抚养。明某出院后,王女士给了贾某8万元,随后将出生4天的婴儿抱走。
今年1月,贾某在网上发布的送养婴儿帖被警方发现,警方找到贾某,随后又找到王女士取证,最终立案。
据悉,明某曾作证说知道孩子被王女士抱走,但称王女士只给了一两万元,钱都给了贾某,没给她。目前,明某下落不明,男婴还在王女士处抚养。
公诉机关认为,贾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侵犯儿童身体自由和人格尊严权,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顺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