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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孩当伴娘被扒光衣服
2013-10-27 08:38:13   杭州网

    一个月前,16岁的高中生小丽(化名)应同学之邀,为其哥哥赵某的婚礼做伴娘。让她没想到的是,十几名男子在“闹伴娘”时,扒光了她的衣服,随后在她身上乱摸,给她身心带来重创。小丽家人报警后,警方立案调查,目前已拘留两人,取保候审一人。

    受同学邀请当伴娘,

    没承想遭受欺辱

    小丽和高某同为泰安市某学校高中学生,小丽比高某低一年级。小丽告诉记者,9月26日,高某找到小丽,希望她

能给他哥哥赵某的婚礼做伴娘,小丽最初没有答应,父母也不愿意她去。之后高某多次联系她,小丽碍于情面只得应允。“去之前我问了高某,他说不会闹伴娘。”小丽说。

    赵某婚礼共请了四位伴娘,两位是新娘那方找的,小丽和陈某则是新郎一方找的。9月26日早上八点半左右,车队到了新郎家楼下,“我刚走到单元楼门口,就有人指着我说‘这个是伴娘’,接着就有一个男的过来拽我上楼,差点把我拽倒,后来陈某也被他们推着上楼。”小丽说。

    小丽回忆,十几个男青年把她和陈某带到新郎婚房隔壁的一个卧室,并锁上房门。“之后我被推倒在床上,然后就有人冲上来乱摸,我不停地反抗,其间有人扒我的裤子。”小丽拼命挣扎后,对方稍微收敛了一些,小丽起来后一边整理衣服,一边想躲到高某身后寻求保护,但高某并没有阻止,紧接着她再次被人拉了过去推到床上,身上的衣服随后被扒光。

    “十几个男的都往我身上压过来,我根本无力反抗,他们在我身上到处乱摸。”小丽说,她当时吓得只知道哭。因为怕家人担心,事发后小丽没有立即告诉父母。

    多次试图自杀,

    家人才了解真相

    小丽整理好衣服后,就一直躲在洗手间哭,之后想跟着车队找高某问个清楚,但没有找到。后来,小丽越想越气,觉得羞愧难当,神情恍惚的她就跑到马路上想让车撞自己。

    小丽说,她在酒店门口想自杀时,听见有人冲她喊,“有本事躺在马路上。”后来小丽再次站在机动车道上,并一度躺在了马路中间,过往的车辆要么急刹车停下,要么绕着她走。“当天回家后,爸爸问我眼睛怎么有点肿,我都没敢告诉他,撒谎说是晚上没休息好。”

    9月28日晚,小丽给高某打电话想要个说法,但被高某推脱掉。“那几天我就是不想活了,经常站到马路中间,有次被发小看见,告诉了我爸妈。”

    小丽爸爸说,得知女儿要自杀,他们才追问原因,知道整个事件的经过后,他和妻子都气得哆嗦,9月29日,他们就带着女儿去报了警。“无论如何,我都想给孩子讨一个公道。”

    小丽说,赵某夫妻和另外两人曾带她去医院做检查,“知道我们报案后,曾想吃顿饭道个歉了事,之后又找律师谈赔偿,我只想追究他们的责任,还我一个公道。”小丽说。

    25日,记者联系上了新郎赵某和其妻子,对方表示,他们也不愿出这样的事情,但当时不知道,也没人告诉他们,他们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10月25日,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目前,案件由泰安市泰山区刑警队调查,警方已拘留两名嫌疑人,1人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其他嫌疑人还在追捕中。

    如此“闹伴娘”属强制猥亵妇女

    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杨永涛律师称,小丽的悲剧并不是偶然发生,事件中的十多名男子借结婚闹伴娘这种形式,在实施侵害时有一定主观意愿,并伴有一定恶意,属强制猥亵妇女。他们直接侵犯了小丽的权益,如无法取得当事人谅解,就应该得到实刑。

    杨永涛说,闹伴娘一旦超出“底线”,往往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该事件已对小丽身心造成伤害,小丽可就精神损失单独提出赔偿,也可刑事附带民事一起诉讼。”

    杨永涛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杨永涛提醒,即便是风俗,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否则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报记者 张伟 见习记者 薛瑞

    泰安市妇联:性质非常恶劣,愿意提供帮助

    泰安市妇联维权部部长赵月华表示,小丽遇到的情况属于个案,但是性质非常恶劣,情节十分严重。

    “我们妇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妇联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帮助她。”赵月华说,当事人如需帮助可与妇联直接联系,说明事情具体经过,工作人员会帮她协调相关部门。

    赵月华建议,小丽应先找新郎(或最初联系小丽当伴娘的一方),如对方推脱不管,可以拿相关证据起诉对方,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张伟 见习记者 薛瑞

    婚礼上被人抽打,新郎不久身亡

    2013年2月6日是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孟封镇西营村的李瑞江结婚的日子。根据当地习俗,新郎迎娶新娘时,要被众人“抽打”。

    结婚当天的视频显示,新郎在迎娶新娘时,几个年轻小伙儿对着新郎的背部、后脑勺狠狠拍打,随后在举办婚礼仪式时再次被不停拍打。

    “打新郎的婚俗由来已久,连村里的老人都无从追溯,这种情况在许多村里普遍存在。”当地村民表示。然而就在婚礼结束第三天,李瑞江感到身体不适。结婚42天后,24岁的李瑞江因抢救无效身亡。

    闹婚非礼伴娘,四名伴郎被刑拘

    2011年2月,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多名伴郎借“闹婚”猥亵伴娘,在伴娘身上乱摸,甚至在三名伴娘躲进厕所后,仍然闯入厕所进行非礼。当时尽管有新郎新娘的家人在场,却无一人出面叫伴郎停手。新娘房间里有人事后安慰伴娘称:“没事了,那些都是乡下人,乡下规矩是这样的”。

    次日,伴娘中有四人到江门市新会公安分局河南派出所报案,新郎次日也来到派出所,再次道歉并要求和解,四名受害者不同意。警方经调查后,对四名当伴郎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原标题:16岁女孩当伴娘被扒光衣服)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记者 张伟 见习记者 薛瑞    编辑:易晔    责任编辑:方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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