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
全国律协民委婚姻家庭法论坛副主任王芳
对话动机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此后,关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报道不断,坊间的各种议论也一直未停歇。尽管婚姻法是一部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但此次新司法解释受到如此高的关注度,也颇有些超乎寻常。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为何能吸引如此高的关注度?这种高关注度反映了哪些社会问题?今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此与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全国律协民委婚姻家庭法论坛副主任王芳展开对话。
□对话
房价“抬高”新解释关注度
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至今已
有数日,但公众对这一司法解释的关注热度丝毫未减。此前也有专家分析称,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仅是作为法官审理案件的依据,并不是公众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准则,为何仍有如此高的关注度?
李明舜:此次司法解释之所以会引起如此高的关注度,主要是因为司法解释所涉及的内容都是与人们婚姻生活息息相关的,都是与人们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
婚姻关系主要包括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这些对一个家庭来说是比较敏感的问题,此次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对这些内容都有涉及。以身份关系为例,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对亲子鉴定作出了相关规定,这就涉及到一个家庭的繁衍以及夫妻间是否存在不忠的问题;对于社会上出现的骗婚行为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在离婚问题上,也涉及到了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离婚问题。而在财产关系方面,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最重要的就是不动产也就是房产的规定。在这些条文中,有5条都是涉及房产问题的。
可以说,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比较全面,尤其包括了财产、房产等问题,所以受关注度比较高。
王芳:还有一个原因在于,现在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上升,可以说谁都有可能面临离婚的困境,因此人们对此会比较关注。
记者: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规定中,涉及房产的规定较多。而目前公众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关注,也多集中在涉及房产的条文上。
李明舜:这个问题要从现在的社会大背景来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的婚姻越来越物质化、越来越具有功利性。人们在结婚过程中会更多地考虑到自己从婚姻中获得的利益,人们集中热议房产问题,也体现出人们对自己利益的高度关注。所以,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公布后,公众对那些今后有可能涉及自己利益的条文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度,比如婚姻财产的归属问题、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等。
另外,现在房价居高不下,购买一套房子的困难很大,而且房子的价值还在与日剧增。所以,房子不仅是婚姻的住所、家的载体,而且是非常重要且来之不易的财产,因此公众势必会对此给予高度关注。
还有一点就是目前的住房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如果离婚后没有房子了,可能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也是人们关注婚姻法司法解释中涉及房产内容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