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24日公布审议日本有关落实《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第六次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要求日本确保“慰安妇”问题得到独立、有效和公正的调查。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对日本在“慰安妇”问题上所持的矛盾立场表示关切。委员会指出,日本一方面承认日本军方在二战期间违反“慰安妇”本人意愿,通过胁迫和恐吓手段对她们进行征募、运送和管理,另一方面又表示“慰安妇”并非强制性的。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弗林特曼在当天的记者会上说:“我们认为要突出强调日本这一矛盾立场,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一立场似乎暗示在 慰安妇 问题上不存在真正的违反人权问题。”弗林特曼表示,日本试图利用这一立场将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变成有争议问题。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认为,任何违反受害者意愿的类似行为都足以被认为是侵犯人权,日本方面就此负有直接法律责任。委员会同时对曾沦为“慰安妇”女性的名誉遭攻击而再次受害的情况表示关切,并指出部分攻击是由日本公职人员做出的,另一部分攻击则是受日本模棱两可的立场影响而滋生的。委员会表示,受害者向日本法庭提出的赔偿主张以及寻求刑事调查和起诉的要求遭拒,反映出受害者的人权在持续遭到侵害。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敦促日本确保“有关日本军队在二战时对 慰安妇 犯下的性奴役行为和其他违反人权行为的所有指控都得到有效、独立和公正的调查,犯下罪行的人受到起诉,被确定有罪者受到惩罚”。委员会强调,随着幸存“慰安妇”受害者人数的减少,这一问题更加刻不容缓。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敦促日本公布所有已获得的证据,并充分告知学生和公众有关“慰安妇”的全部信息,其中包括将这一内容充分写入教科书。同时,委员会要求日本就“慰安妇”问题公开道歉,正式承担责任,并谴责任何抹黑“慰安妇”受害者或否认事实的企图。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主席罗德利在记者会上说,委员会认为日本应做出声明,完全、明确地承担强迫“慰安妇”受害者遭受暴行的全部责任。 |